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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发布时间:2026-03-06 11:08:11 浏览次数:

关于202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吉人考函〔2026〕4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6年度全国一、二级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6〕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6年度全国一、二级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2026年度全国一、二级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12日—18日
    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已注册信息,报考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及时间见附件1。
    1.报名考区。驻长春市中、省直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驻长春市其他单位考生选择长春市考区报名,其他市(州)单位考生选择相应市(州)考区报名,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及中、省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区报名。
    2.填报信息。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见附件2)、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见附件3)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见附件4)准确填报信息。
    3.考生承诺。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现场人工核查时间:2026年3月17日—20日
    报名确认时,系统提示“接受报名地考试机构组织核查”的,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见附件5)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有关情形如下: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3月17日—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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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准考证打印
    2026年度全国一、二级建筑师资格考试计划在长春市设置省(中)直一个考区组织实施。考前一周内,报考人员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快速通道 “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
二、告知承诺要求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可在2026年8月上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
四、相关事项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应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各地人事考试机构须做好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考试风险梳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拟定考试实施方案和考务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人员选派、考点考场布置、考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与当地教育、公安、工信、住建、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协作,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
附件:
    1.考试科目及时间
    2.报考条件
    3.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4.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5.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6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来源: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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