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4 09:18:20 浏览次数: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照与现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可依法在招投标、市场监管、资质升级等相关经营活动中使用电子证照作为合法凭证。
企业可登录“重庆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平台,进入“电子证书”模块,自行下载和打印电子证照。电子证照采用OFD格式,加盖发证机关电子签章,规格为A4幅纸(竖版,具体样式详见附件),证照不区分正、副本。
(一)官网验证。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进入“企业资质查询”栏目,输入企业名称或证书编号进行验证。
(二)二维码验证。通过扫描电子证照左下方的二维码,可实时查看证书详细信息并验证其有效性。
(一)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发生变更的,应于1个月内在“重庆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提交变更申请,确保电子证照企业基本信息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
(二)企业电子证照资质信息应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发布信息一致,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无效。企业应妥善保管电子证照,防止被冒用或篡改。
(一)自2025年9月1日起,不再受理纸质证书遗失补办申请,企业可直接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下载电子证照。
(二)原有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若企业办理资质相关业务,审批通过后将自动换发电子证照,原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咨询电话:023-63672118,63670918)
2025年8月26日
来源:重庆市住建委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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