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9-03 11:15:52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吉林省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城管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城管局(大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落实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的通知》(建办厅〔2025〕36号)要求,深入推进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集成高效办理,进一步强化数据赋能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聚焦企业和群众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阶段的办事需求,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和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统称工程审批系统),实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已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筑工程施工作业临时排水许可审批等事项“一次提交申请、一网查看结果”。2025年9月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公开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办事指南,提供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集成办理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1.全面梳理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涉及的具体事项标准,明确各事项办理所需的表单要素、申请材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业务流程、业务联办关系。
2.开展标准拆解重组、流程再造。按照“能减则减”的原则,对能够精简的材料、表单要素进行最大限度减免,在流程设置上最大程度以“并联审批”代替“串联办理”。按照“一表申请”的要求整合申请表单,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一表申请”涉及的全部或部分事项,实现事项集成、按需选填、信息共享、定向分发;按照重复材料只收取一份、可共享互认材料不再提交原则,形成一套申请材料清单;按照全省统一的实施标准和格式要求,编制办事指南。
3.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筑垃圾处理单位、运输单位等信息,指导建设单位提前准备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报材料,规范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产生量等信息填报。
(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政务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所涉及的具体事项,线上通过吉林省工程审批系统集中办理;线下通过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1)完善工程审批系统功能。将全流程审批系统中运行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建筑工程施工作业临时排水许可服务事项,对接接入工程审批系统,实现“一网通办”。完成政务服务事项配置及服务指南的公开和维护。
(2)深化工程审批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平台以及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公共资源交易、建筑市场等相关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简化企业表单填写、材料提交等操作,对于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电子证照、审查意见以及有关信息免于提交和填报。
(3)依托工程审批系统,在立项用地规划、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提前将“一件事”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推送建设单位,指导建设单位提前开展相关准备。
(4)以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为抓手,加强对申报、审批、制证等环节数据质量管理,实现对新开工项目信息全量、准确、实时归集共享。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改革要求,逐步探索实现建筑单体编码和落图机制。
(1)加强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各收件受理窗口收到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后,及时按要求审查,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确保企业群众少跑腿。
(2)需发放纸质证照的,统一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发放相关证照文书,已实现电子证照的,同步发放电子证照。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配合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各级住建、政数和行政审批部门要密切协同,加强沟通协调,细化工作举措,高效推动工作落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自宣传渠道,做好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的宣传引导,提高公众知晓度,让企业充分享受到套餐服务的便利,提升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吉林省住建厅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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