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信息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5 09:04:41 浏览次数: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补录申请须由项目完成企业提出,企业登录北京市勘察设计行业智慧服务平台(https://yewu.ghzrzyw.beijing.gov.cn/kcfw/qy/login.htm),按照系统要件要求,客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企业对项目信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必填信息包括:项目立项(项目合法性证明文件)、施工图审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勘察、设计项目必填)、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项目实施真实性证明文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专项勘察、设计,以及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其他专业工程勘察、设计,应结合项目实际,提供必要的项目立项、开工报告、项目合同、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合同相关发票等有关证明文件。
2024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北京市勘察设计行业智慧服务平台提交业绩补录申请的项目,不需重复补报。其中,按照D级数据要求提交的补录业绩,需进一步完善相关项目信息。信息完善步骤为:原申请企业登录北京市勘察设计行业智慧服务平台,点击【业绩信息-业绩申请记录】,选择之前填报过的D级数据,完善相应内容及证明材料。对于不按要求完善信息的,我委将不予审核,业绩信息仍按照D级数据展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信息归集和公开,便利企业查询使用,强化资质审批管理,我委官网已上线勘察、设计业绩查询服务(https://yewu.ghzrzyw.beijing.gov.cn/gwxxfb/kcsj/kcsjyj.html)。其中,我委对历史施工图审查项目信息进行了全面整理,并实时更新施工图事后检查监管信息和补录项目审核信息,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将作为我委负责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批管理依据。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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