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3 11:26:30 浏览次数:
附件1
定标要素及其评审标准、权重
一、定标要素包括信用、实力、报价、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等。其中,设计招标以考量设计方案的优劣为主,结合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兼顾考量投标人的信用、实力、报价等要素。
为了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建设单位积极应用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要素包含国家和省、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国家和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如对信用评价结果运用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实力要素可包含投标人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工程奖项、拟派团队综合实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答辩等子要素。
二、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在定标方案中自行增减定标子要素,但不得设置经营主体的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作为定标子要素。
三、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通过陈述、答辩等方式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能力、管理水平和职业素养进行考核。陈述、答辩考核应事先制定考核方案。
(一)勘察、施工招标项目考核可包括:项目总体情况理解,重难点的把握及解决方案,项目应急保障能力等相关内容陈述、答辩。陈述、答辩以音视频方式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考核权重不高于10%。
(二)房建、市政工程监理招标项目有设置总监答辩考核的,总监答辩题目可在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集成并公布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知识答辩题集”中随机选取题目,并以电子化系统答题的方式进行。投标人拟派总监答辩考核权重不高于10%。
四、施工招标项目的相关规定
定标子要素及其权重应以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为限度审慎设置。分档设置定标子要素评审标准,等差设置各档次分值,档次宜为3—5档。定标子要素及其权重设置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价要素
建设单位应合理设置报价各档次得分,不得随意压缩各档次得分差值,并且报价要素最低档得分为满分档的50%。
1.报价要素权重的取值区间可为20%—30%。
2.建设单位可参照类似工程下浮率合理设定报价评分标准,并在定标方案中说明设置理由。建设单位不得制定严重偏离市场报价的评分标准。
3.建设单位可按照报价下浮率(扣减不可竞争费用)制定报价要素的评审标准。
4.在定标方案中,建设单位确定报价下浮率满分区间中值K随机抽取范围,抽取范围定标前保密,幅度2%—4%〔保留两位小数,共200—400个点位;如:抽取范围为6.00%(含)-8.00%(不含)或8.00%(含)-12.00%(不含)等〕;清标工作开始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开标区,建设单位代表或建设单位委托代建单位代表(除清标小组成员以外)公开抽取报价下浮率满分区间中值K,抽取的K值前后各0.5%范围(区间起点含起点本数,区间终点不含终点本数)为满分区间(如:抽取报价满分区间中值K为8.78%,则K值前后各0.5%即〔K-0.5%(含)—K+0.5%(不含)〕为满分区间)。下浮率满分区间前后各递增或递减不低于1%(定标方案中需明确递增或递减的具体百分率,未明确按照1%计算)确定其他得分档次区间〔如:K-1.5%(含)—K-0.5%(不含)或K+0.5%(含)—K+1.5%(不含)为第二档得分区间,:K-2.5%(含)—K-1.5%(不含)或K+1.5%(含)—K+2.5%(不含)为第三档得分区间,依次确定〕。
(二)实力要素
实力子要素最低档得分为满分档的50%,但未参加答辩或没有任何奖项、业绩的可增设零分档次。
1.实力要素的权重不高于50%。实力要素包含不少于3个子要素,且每个子要素权重不超过其他子要素权重的3倍。陈述、答辩子要素的权重不高于10%,其中项目应急保障能力部分的陈述权重不高于5%。
2.工程奖项。设置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特指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建筑工程钢结构金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水运交通优质工程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奖、中国市政金杯奖等)、省级、设区市级优质工程奖项。
工程奖项满分档的评审标准不得高于以下标准:近五年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个数不超过1个或者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不超过2个;招标项目的质量目标为省优(含)以上的,满分档不超过以下标准:近五年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个数不超过2个或者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不超过3个。
3.工程业绩。工程业绩特征指标设置不超过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近五年,企业满分档的业绩个数不超过2个,个人满分档的业绩个数不超过1个,个人不得设置奖项业绩。
4.资质等级。资格条件的资质等级可提高一级作为投标人的资质的满分档。
5.陈述及答辩
定标委员会对某定标候选人陈述、答辩评分高于满分标准的90%(含)或低于50%(不含)时,必须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三)信用要素
信用要素的最低档得分为满分档的50%。
1.信用要素的权重可为20%—30%,鼓励房建市政工程运用厦门市建设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的权重不低于信用要素总权重的一半。
2.信用要素运用国家、福建省、厦门市行业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结果。建设单位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属行业和特点运用一项或多项信用评价结果,鼓励公路、水运、水利等专业工程运用厦门市建设行业的信用评价结果。
3.如运用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分,满分档的评审标准不超过信用等级A级基准分10分,信用评审原则上依据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
(四)在厦子公司与其母公司联合投标评审标准
在厦子公司与其母公司联合投标时,考量实力或信用时均以联合体中较高一方认定。
五、监理招标项目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的相关规定
(一)信用要素的权重20%—30%,房建市政工程可运用国家、福建省、厦门市行业主管部门的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鼓励厦门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权重不低于信用要素总权重的一半。
建设单位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属行业和特点运用一项或多项信用评价结果。
(二)如运用厦门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满分档的评审标准不超过信用等级A级分值,信用评审原则依据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
附件2
定标方法
定标方案应明确随机抽取或直接确定以下一种定标方法:
一、高分低价法
综合得分最高3家(或5家)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从中推荐投标报价最低1家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全部定标候选人数量小于20家,确定3家中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大于等于20家,确定5家中标候选人。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按下列规则确定排序: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报价也相同时,随机抽取确定。
综合得分最高的3家(或5家)的中标候选人中出现最低投标报价相同情形时,在最低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中,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随机抽取工作可由建设单位代表(除定标委员会成员以外)或由建设单位委托代建单位代表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开标区公开进行。
二、高分随机法
综合得分最高3家(或5家)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以随机抽取方式从中推荐1家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全部定标候选人数量小于20家,确定3家中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大于等于20家,确定5家中标候选人。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确定排序规则按前述高分低价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低价随机法
(一)定标范围。按定标候选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得分前30%且不少于3家定标候选人入围定标范围(具体家数四舍五入后取整)。与定标范围内排名最后一家的综合得分相同的定标候选人均入围定标范围。
(二)推荐中标人。在定标范围内,评审报价最低3家(或5家)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以随机抽取方式从中推荐1家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全部定标候选人数量小于20家,确定3家中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大于等于20家,确定5家中标候选人。
评审报价计算规则:①房建、市政工程施工项目评审报价计算规则:运用最近期的国家、福建省、厦门市行业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下浮3‰—5‰计算评审报价;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审报价。②勘察、监理、其他专业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审报价。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评审报价相同时,按下列规则确定排序:综合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综合得分也相同时,随机抽取确定。
上述二、三定标方法的随机抽取工作由建设单位代表(除定标委员会成员以外)或由建设单位委托代建单位代表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开标区公开进行。
四、直接票决法
定标委员会每人投票支持1家投标人,确定得票数最多且得票数超过总票数一半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投标人得票数超过总票数一半时,得票数最多的2家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投票,得票数第二的投标人多于1家时,一并进入下一轮投票,直至有投标人得票数超过总票数一半为止。
附件3
定标委员会组建要求
建设单位可授权下列人员作为定标委员会成员,行使定标权:
一、原则上从建设(代建)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具有工程建设类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中产生,成员总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1人。
二、本单位人员不足的,可以从上级单位、下属单位或关联企业中选取符合条件的人员。招标项目对技术、商务等有特别要求的,可以邀请与投标人无利害关系的专家,专家人数为1~2名且不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3。
三、鼓励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建立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录库,建设单位可在相应的名录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定标委员会成员。
附件4
资格审查和确定入围投标人
评标委员会负责开展资格审查和确定入围投标人工作。电子交易平台根据以下入围规则自动生成入围投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根据入围规则复核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入围投标人名单并确认。入围规则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若国家、福建省、厦门市行业主管部门对信用评价结果运用进行调整,从其规定。
一、勘察设计招标项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设计招标项目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
二、监理招标项目
(一)确定入围投标人
1.当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15家的,所有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2.当投标人数量大于15家的,可采用以下方式确定入围的投标人:
(1)房建、市政工程项目
可按最近期的国家、福建省、厦门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家入围。
(2)公路、水运工程项目
可按最近期的国家、福建省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的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家入围。
(3)水利工程项目
可按最近期的国家、福建省水利行业主管部门的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家入围。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入围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审查。已入围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条件的,不再递补入围投标人。
三、施工招标项目
设置类似工程业绩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项目,招标人可先资格审查后确定入围投标人;其他项目,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选择确定入围投标人和资格审查顺序,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已入围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条件的,不再递补入围投标人。
房建、市政工程可作为资格条件的类似工程业绩特征指标详见附件5,其他专业工程可作为资格条件的类似工程业绩执行相关规定。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审查。
(二)确定入围投标人
1.投标人(先资格审查项目,指符合资格条件的有效投标人,下同)数量小于3家,招标人重新招标。
2.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20家的,可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往高排序,淘汰1家报价最高的投标人(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多于1家时一并淘汰),剩余投标人被确定为入围投标人;
3.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21家且小于等于30家,可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往高排序,淘汰报价靠前和靠后的各1-3家投标人(具体家数开标现场公开抽取确定),剩余投标人被确定为入围投标人;
4.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1家且小于等于50家
(1)可运用报价排序及信用排序淘汰投标人。经报价排序淘汰投标人后,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20家的全部入围,投标人数量仍大于20家的以信用排序最终确定入围投标人。具体淘汰要求可详见《报价及信用淘汰投标人分类表》(附后)。
(2)增补入围投标人规则:
①当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存在〔(入围的投标人最高报价-入围的投标人最低报价)/招标项目最高投标报价限价*100%<1%〕的,已入围的投标人只占用一个入围名额,可按照信用排序淘汰投标人规则增补未被报价排序淘汰的投标人入围。
②当入围投标人中,任意相邻两家入围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报价差/招标项目最高投标报价限价*100%<0.1%)的,这相邻两家投标人只占用一个入围名额,建设单位可按照信用排序淘汰投标人规则增补1家未被报价排序淘汰的投标人入围。
(3)房建、市政项目
① 最近期的国家、福建省、厦门市行业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可按其投标报价下浮1%—2%折价,折价后低于入围投标范围内最高投标报价的可一并入围(被报价排序淘汰的投标人除外)。
②按照上述入围规则,入围的投标人中国家、福建省、厦门市行业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少于10家的,从未入围的国家、福建省、厦门市行业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投标人中按照低价优先原则补足10家。
(4)公路、水运、水利项目
按照上述入围规则,入围的投标人中国家、福建省、厦门市行业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少于5家的,从未入围的国家、福建省、厦门市行业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投标人中按照低价优先原则补足5家。
5.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51家
可运用报价排序淘汰投标人,未被报价排序淘汰投标人可按报价排序分为上下两个半区,在半区范围内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入围投标人。
(1)报价排序淘汰投标人。
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往高排序,淘汰排序靠前10%且不少于5家投标人,在余下的投标人中淘汰排序靠后1/4且不多于30家投标人(取整原则为“四舍五入”)。
(2)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
①报价排序分区。未被报价排序淘汰投标人按照报价高低分为上下两个半区,其中下半区投标人报价高于上半区投标人报价。未被报价排序淘汰投标人家数为偶数时,两个半区的投标人家数对等;家数为奇数,下半区投标人比上半区投标人多一家。若最接近上、下半区分区位置的若干家投标人投标报价一致时,统一划入下半区。
②抽取入围投标人。
具体规则可详见《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分类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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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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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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