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您的位置:主页 > 政策新闻 > 行业动态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推行无纸化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3 09:09:44 浏览次数: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推行无纸化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便利度,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无纸化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渠道
    建设单位可通过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线上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二、申请材料提交
    (一)建设单位合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五方责任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与《建设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安全终身责任承诺书》;
    2.依法确定承包人的材料;
    3.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5.用地批准手续;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报告书。
    (二)建设单位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中“电子材料库”选择相关电子证照作为前款规定的第5、6项申请材料提交;其他申请材料可采用电子材料(jpg、png、pdf等格式文件)直接上传“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三、审批结果核发
    (一)建设单位在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审核通过后,可网上自行下载或打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结果文件《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登记通知书》,由各相关审批部门通过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政务服务平台共享办理结果。
四、审批档案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实行审批档案电子归档,审批完成后,相关申请材料、审批结果、电子证照自动在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政务服务平台审批管理端归档。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登记通知书(模板)

来源:天津市住建委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4年9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北京中建开元信息咨询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绿地环球文化金融城5号楼17层
电话:010-88778960
京ICP备:16053045号
  • 扫一扫
    随时随地了解行业动态
    掌握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