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启用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9 11:02:20 浏览次数: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的要求,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4〕4号)精神,现就启用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4年7月26日起,我市新审批通过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全面启用电子证书。其中:对已取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通过的,直接核发电子证书,不再制发纸质证书;对已取得纸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在未换领电子证书前,纸质证书仍然有效。
莆田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书采用PDF格式文件为载体(样式见附件),发证机关统一为“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盖“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电子签章。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书下载服务,审批通过后企业用户可于次日登录系统通过“业务办理→建筑业电子证书→下载”获取电子证书。
(1)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验证。
(2)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https://220.160.52.164:8813/gaia/infoPublic/index.html)”查询验证。
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移动应用,扫描电子资质证书上的二维码,通过反馈信息查看资质状态和资质详细信息。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在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安全生产许可、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日常安全监督、执法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及备案等管理中应当认可。
(一)广泛宣传告知。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建交局要做好启用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转发、发布本通知,确保企业都能够知悉相关政策、要求。
(二)加强动态监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发生变更的,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需重新下载打印电子证书。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建交局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证书信息发生变更时,应按规定告知企业办理变更手续,确保网上信息及时更新,做到不错报、迟报、漏报。
(三)强化使用管理。电子证书被注销、撤销、撤回的,电子证书将不能下载。企业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过程中,经核查发现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予以严肃处理。伪造篡改电子证书的,电子证书一律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技术咨询电话:400-0707633,或将问题发送至电子邮箱1779773572@qq.com
2024年7月25日
来源:莆田市住建局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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