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动态核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9 10:50:27 浏览次数: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动态核查的通知
为加强全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企业(以下简称安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市场行为,压实安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防范各类建筑机械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人民财产生命安全,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取得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本市(包括资质范围为主项、增项的企业)及外埠入连且在大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安全监督系统中登记备案的安拆企业。
本次核查将采取赴安拆企业办公场地实地考察的形式,通过抽查档案资料、问询主要负责人具体情况等方式开展。
本次核查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事项中企业安管人员考核指标的通知》(辽住建安[2020]2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实施,核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各起重机械安拆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动态核查,在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的同时,以本次动态核查作为契机,充分开展自查自纠,梳理总结短板漏洞。请各企业在接收到本通知后于8月9日前主动与市住建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联系,约定具体核查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主动联系,则视为放弃本次动态核查,该企业信息将在安监系统平台上予以锁定。
核查过程中发现安拆企业不满足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条件的,禁止在我市区域内开展安拆业务,该企业信息将在安监系统平台上予以锁定;对核查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2: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目录.xls
2024年8月1日
来源:大连市住建局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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