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07-22 10:30:25 浏览次数:
成住建发〔2024〕90号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有关市级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后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住建局 市经信局 市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城管委 市水务局
市公园城市局 市应急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博览局
2024年7月5日
成都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建城规〔2024〕2号)、《四川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川府发〔2024〕1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24〕14号)要求,为加快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大局。按照“城市体检发现问题、城市更新解决问题”的思路,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原则,以城市住宅电梯、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节能改造等为重点,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着力扩内需、促发展、惠民生、保安全,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绿色、智慧运行,为加快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基本消除存在安全隐患或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底,建筑和市政基础领域设施设备更新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更新改造城市(县城)、乡镇供排水520公里、燃气管道1400公里以上,实现市政管网系统安全、低耗、节能运行。完成加装更新(含改造、大修)住宅电梯7200部。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感知监测全域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标准化率达85%以上,完成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65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支撑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更牢。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
1.供水设施设备更新行动。推进住宅小区“一户一表”改造,启动居民小区二次加压与调蓄设施改造,逐步实现住宅小区供水设施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推进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改造,重点改造运行年限满30年、存在安全隐患的市政供水管网及设施。推进自来水厂设施设备更新,对水厂工艺不能保证出水水质稳定达标的,按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有序实施升级改造。推进智慧供水建设,将供水水量、水质等关键数据纳入“智慧水务”“智慧蓉城”平台。(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卫建委等)
2.排水设施设备更新行动。推动污水处理厂老旧设备更新,全面梳理不满足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设备台账,有序实施更新改造。推动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结合市政排水管网病害普查治理,对管道年限、接口方式和材质进行统计分析。重点针对使用年限50年以上老旧市政排水管道等实施更新改造,切实提升市政排水管网运行稳定性。加强排水管网感知监测体系,提升排水管网智慧化监管能力。(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等)
3.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行动。对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进行全覆盖排查,摸清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检验不合格、超出使用寿命、主要部件严重受损、老化腐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市场监管局等)
4.城市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行动。按照《成都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成经信发〔2023〕5号),加快开展燃气老化管道更新、燃气管网设施设备、户内燃气设施“以旧换新”工作,开展全市燃气管网、厂站、用户端安全设备设施智能化升级。(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
5.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行动。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24〕22号),以城市整体安全为考量,构建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感知网络,健全监测分析和预警处置机制,逐步实现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从人防到技防、从事后调查处理到事前事中预警、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切实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和治理水平。(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等)
6.环卫及照明设施设备更新行动。对生活垃圾投放(收集)点、环卫公厕、生活垃圾中转站及收集站、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建设大件垃圾便民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及更新,推进城市照明节能降碳改造。(市城管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等)
7.重点公共区域安防设备更新行动。对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进行更新,提升天网安防设备整体水平。对智慧交通设备和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更新,按照相关国家标准,针对元器件老化严重、故障发生率高、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检测监控及交通安全设施,有序推进更换工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成都交投集团)
8.园林绿化增量提质更新行动。对城市道路绿化品质进行提升,对市政公园、大型景区等基础设施以及绿道基础设施进行更新,对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保障设施(苗圃、抢险基地)进行更新。(市公园城市局)
9.会展场馆和载体空间设备更新行动。积极向上争取,梳理会展专业场馆设备更新项目清单和融资需求,争取符合条件的项目能够享受中央、省、市财政资金支持政策和纳入各领域资金支持盘子。强化融资指导,支持会展专业场馆营运企业享受国家信贷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会展专业场馆通过资本市场多元筹措资金,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智改数转”行动,提升运营服务管理水平,促进会展领域设备更新。加快出台成都市会展业发展支持政策,对全市会展专业场馆智慧化数字化转型给予支持。(市博览局)
10.城市应急、消防领域设备更新行动。推进地震监测预警台网更新升级、成都市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应急装备储存设施扩能升级、成都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崇州馆)设施设备全面升级改造,推动应急避难场所等防灾设施设备更新,开展应急避难场所老旧设施设备更新升级,进一步提升全市应急监测预报预警及处置能力。推动老旧院落住宅小区消防领域“以旧换新”工作,全面摸排老旧院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重点针对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增设消防设施、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等措施,有效提升老旧院落的消防安全水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推进老旧电梯等既有建筑设备更新
11.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行动。《成都市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7年)》待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对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结合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情况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更新后须满足经济适用、安全耐久、运行平稳、绿色环保和通信畅通等要求。(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
1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行动。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规〔2023〕10号),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适应老龄化需要,根据群众意愿和实际条件,推进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等)
13.建筑节能改造行动。按照《成都市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行动方案》(成住建发〔2024〕86号)要求,重点对超出使用寿命、能效低、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照明设备、外墙(屋顶)保温和外窗(幕墙)等重点内容进行改造。落实既有建筑节能诊断技术导则,组织实施能效诊断,全面开展城镇既有建筑摸底调查,建立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建筑风貌提升等工作统筹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制定既有建筑年度改造计划,合理确定改造时序。(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
(三)推进建筑施工设备更新
14.建筑施工设备更新行动。按照《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筑施工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住建发〔2024〕87号)要求,更新淘汰使用时间超过10年、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设备。鼓励引导建筑业企业及设备租赁企业对安全隐患突出、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架桥设备、卸料平台等起重设备及叉车、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旋挖钻机、盾构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更新,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智能监测监控和检测设备、智慧工地AI感应设备、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提高施工效率、节能减排、保障施工质量及安全。(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四、保障措施
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城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园城市局、市博览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各牵头单位根据重点任务制定年度更新改造计划,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分工,加快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支持。坚持标准引领,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实施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标准提升行动。自然资源、能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强项目用地、用能、环评等要素保障。鼓励各区(市)县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宣传和解读力度,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关心、支持并主动参与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环卫及照明设施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子方案
附件
环卫及照明设施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子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系列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四川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成都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推动环卫管理、城市照明等城市管理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迭代,提升设施设备科技含量和绿色含量,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基础设施提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城市照明绿色光源改造等领域为重点,全面开展设施设备更新工作,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绿色、智慧运行,推进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底,提升改造环卫公共厕所398座次,更新生活垃圾收集站28座次、生活垃圾转运站11座次;改造增设3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SPR系统,更新2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SCR系统;建成投运龙泉驿区150万吨/年建筑废弃物资源一体化示范项目、邛崃市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完成城市照明节能降碳改造218284盏;建成大件垃圾便民收运处置体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标准化率达85%以上,总投资概算146754.95万元。
(二)年度目标
2024年总投资概算56385.74万元。其中,提升改造环卫公共厕所141座,投资概算3563.64万元;更新生活垃圾收集站17座,投资概算257.1万元;更新生活垃圾转运站4座,投资概算1675万元;升级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810个,更新改造大件垃圾投放点2191个、大件垃圾集散点200个,投资概算7956万元;改造增设8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SPR脱硝系统,投资概算1600万元;推进龙泉驿区150万吨/年建筑废弃物资源一体化示范项目,投资概算25000万元;完成城市照明节能降碳改造107165盏,投资概算16334万元。
2025年总投资概算74976.6万元。其中,提升改造环卫公共厕所130座,投资概算2422万元;对7座生活垃圾收集站进行设施设备更新,投资概算1068万元;对3座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设施设备更新,投资概算6495万元;升级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195个,更新大件垃圾投放点3282个、大件垃圾集散点64个、大件垃圾分拣处置设施22个(处置能力达875吨/日),投资概算11687万元;更新2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SCR系统,投资概算6000万元;建成投运龙泉驿区150万吨/年建筑废弃物资源一体化示范项目,投资概算28900万元;推进邛崃市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投资概算10000万元;完成城市照明节能降碳改造60240盏,投资概算8404.6万元。
2026年总投资概算9944.51万元。其中,提升改造环卫公共厕所64座,投资概算1380万元;对3座生活垃圾收集站进行设施设备更新,投资概算30万元;对2座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设施设备更新,投资概算1675万元;建成投运邛崃市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投资概算3000万元;完成城市照明节能降碳改造22189盏,投资概算3859.51万元。
2027年总投资概算5448.1万元。其中,提升改造环卫公共厕所63座,投资概算1369.3万元;对1座生活垃圾收集站进行设施设备更新,投资概算10万元;对2座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设施设备更新,投资概算175万元;完成城市照明节能降碳改造28690盏,投资概算3893.8万元。
二、工作内容
(一)生活垃圾投放(收集)点更新改造
大力推进生活垃圾投放(收集)点标准化改造,重点更新改造未达到《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住宅小区)》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因地制宜开展分类标志标识细化,增配洗手、照明、智慧监管等功能,推进投放点标准化、人性化、智能化改造。
(二)大件垃圾便民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按照“便民投放、融合收运、协同处置”工作思路,落实《成都市大件垃圾投放点和集散点设置规范》《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GB/T 25175),推动大件垃圾资源化收运处置能力建设。对建设水平较低的大件垃圾投放点、集散点实施更新改造,建设大件垃圾收运车载计重、定位打卡等感知设备,安装分拣处置设施联网计重装置,实现大件垃圾收运处置智慧化监管,在有空间条件的小区、社区等设置一批居民大件垃圾规范投放点,同时加快建立全市统一、能力充分、收处一体的大件垃圾处理体系。
(三)环卫公厕及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更新改造
支持老旧移动公厕及装配式厕所更新,提升群众如厕舒适度。推广新型地埋式压缩设备建设;对技术条件和压缩工艺落后,不能满足正常压缩和转运需求的生活垃圾中转压缩设备进行提档升级,同步更新称重、清洗、隔音、监视显示、负压除臭等配套设施设备,提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能力,确保全市垃圾中转站实现声、水、气达标排放。
(四)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设备更新
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术改造及设备更新,以脱硝系统提标改造为“突破口”,分类分步推动垃圾焚烧发电厂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在九江、祥福、金堂三座环保发电厂焚烧线改造增设SPR脱硝系统;在万兴环保发电厂一期、二期更换SCR催化剂,改造焚烧炉、SNCR系统、SCR疏水系统、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系统,进一步改善环保发电厂所在区域生态环境本底,提升环境承载能力。实施厨余垃圾处理、渗滤液处理等项目老旧设施设备技术升级及更新改造,提升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提高设施排放标准。
(五)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及更新
推进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及更新(技改),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有效减少建筑垃圾填埋和堆放量,保护耕地红线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助力“无废城市”建设。
(六)城市照明节能降碳改造
严格执行节能升级改造标准,各类新(改)扩建道路照明工程建设全部采用节能灯具,新(改)扩建道路路灯LED节能灯具使用率达到100%。2024-2026年,全市道路节能光源使用率分别不低于85%、90%、95%,力争2027年节能光源使用率达到100%。新建城市功能照明设施设置智能化多功能灯杆,实现多杆合一、综合利用。开展物联感知试点建设,充分利用单灯监控系统提升道路照明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各区(市)县结合实际扩大道路照明设施远程集中控制覆盖面,力争2027年实现配电箱智能监控全覆盖,逐步推进路灯单灯监控系统部署。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
市城管委:负责细化本领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目标任务,制定相关行动规范。负责设备更新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统计上报、成果验收等工作。负责市管范围内既有设施的节能改造、单灯控制器加装等工作。落实市级项目经费补贴,指导区(市)县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开展,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市住建局:负责随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同步实施的城市照明设施道路照明的建设管理工作。
各区(市)县政府:负责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根据市级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和步骤,有序组织实施设备更新改造。落实区级项目经费补贴,有序推进设备更新,并定期上报工作推进情况和数据资料,确保每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项目单位:负责落实项目主体责任,按照计划抓好有关设施设备更新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
针对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转运、处置及垃圾资源化利用、城市道路照明节降碳改造等项目设备更新,对于向上争取到资金(含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超长期国债)的公益性项目,按该项目涉及设施设备更新投资10%的比例予以补助,且补助金额不超出中央、省补助金额。其中,市级项目由市级财政补助,区级项目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2比例补助。市级补助资金在成都市城乡环境品质提升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
(三)积极发动引导
面向区(市)县及项目单位开展广泛动员,做好配套支持政策解读,及时传导释放积极信息,指导各区(市)县和项目单位高水平谋划、高标准实施,助力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
附件:
1.环卫公厕提升改造计划表
2.生活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计划表
3.生活垃圾收集站提升改造计划表
4.大件及生活垃圾投放(收集)点更新改造计划表
5.固废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计划表
6.城市道路照明绿色节能光源改造计划表
来源:成都市住建局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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