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萍乡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9 10:54:20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萍乡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萍住建字〔2024〕23号
各县(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城管局、武功山社会发展建设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萍乡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2日
萍乡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按照《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萍乡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全市住建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治本攻坚行动,全市住建系统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普遍建立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得到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作用,当好召集人,“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落实城镇燃气经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隐患排查工作质量,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坚持立查立改,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健全燃气安全监管机制,定期开展燃气管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包括管道老化、违章占压等)。突出重点集中攻坚,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严格查处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不落实、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失管、“问题管网”带病运行等风险隐患,推动燃气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推动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完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标准,建立严进、宽出、严管、重罚的燃气市场管理机制。强化规划引领,依据燃气专项规划的指导意见,持续推进瓶装液化气市场规模化经营改革,鼓励并引导“小散弱”市场主体合法合规整合,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考核,全面提升相关人员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抓好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积极推广使用管道天然气。
(二)不断强化既有房屋建筑安全管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消除隐患房屋存量,加强线下抽检、线上巡检、现场督办,持续推进全市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整治销号动态清零,力争2025年完成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贯彻落实《江西省农村农民自建房管理办法》,指导县(区)加强村民自建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指导各县(区)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精准整治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 C、D 级危险住房,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三供一业”是指企业的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指导各县(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萍府办字〔2024〕9号)的要求,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装饰装修行为及时进行处置。持续推进农房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指导各县(区)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各县(区)扎实推进城市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加强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全力守护人民“头顶安全”。
(三)持续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并录入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和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根据省住建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全省住建领域建筑施工安全风险排查管控的通知》要求,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组织开展防高坠、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等易引发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等不同主题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工作。加强对新建、扩建冷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检查,重点检查冷库工程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关工程设计资质、在建项目是否办理施工许可或平时使用登记备案等手续等。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建设,培育一批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和治本攻坚示范项目。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督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施工安全日志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流程。坚持“两场联动”,健全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和预警机制。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推广应用江西住建云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系统危大工程子系统,对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的危大工程实行信息化监管。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及微信小程序,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检等方式聚焦重点环节精准实施专项检查。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严管重罚,依法采取停产整顿、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修订完善《萍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无脚本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四)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会同市场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细化消防审验手续不全或缺失、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造假、工程建设中违规进场不合格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整治要求和时间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分行业全面排查已建、在建各类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办理情况,建立违法违规建设工程数据库,分类明确整改要求,建立健全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机制。建立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进场使用检测制度机制,严厉打击进场使用防火性能不合格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行为,完善支持防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工程应用政策措施。
(五)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着力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健全完善长效制度机制,促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不断净化安全生产领域政治生态。研究完善建筑施工安全、城镇燃气安全、城镇房屋安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方面的长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等安全工作机制的牵头作用,统筹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强化监督力量支撑。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围绕工程质量安全、燃气安全等内容,组织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干部队伍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专班负责人,相关分管负责同志、局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专班成员,专班办公室与局安委办合署办公。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参照市局成立组织机构,压实工作责任,编制治本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将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对县(区)政府(管委会)的督查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市住建局统筹推进各县(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运用通报、督促、暗访等手段,定期对县(区)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单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匿名举报,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来源:萍乡市住建局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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