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您的位置:主页 > 政策新闻 > 政策法规 >

住建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6 09:32:47 浏览次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58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

    一、对2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

    二、对10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附件2)。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4月28日


来源:住建部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3年5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北京中建开元信息咨询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绿地环球文化金融城5号楼17层
电话:010-88778960
京ICP备:16053045号
  • 扫一扫
    随时随地了解行业动态
    掌握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