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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部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权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4 09:13:32 浏览次数: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部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权限的通知

吉州区住建局、青原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放管服”力度,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及办事效率,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江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决定调整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权限,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对原由市住建局负责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限额以下工程),按照行政区划,分别由吉州区住建局、青原区住建局(以下简称承接主管部门)负责其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

二、执行时间

    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市住建局不再受理新的限额以下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承接主管部门按照调整后的权限分工依法办理,市住建局将派员现场指导。2024年1月1日起,承接主管部门应独立完成相关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积极做好承接工作。承接主管部门要优化相关人员配置,保障相关经费,加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培训,稳妥有效开展好承接工作,确保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接得住、接得好”。

    (二)切实加强行业管理。承接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属地联动优势,加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通过发挥城市管理、消防救援、街道社区等单位监督作用,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形成工作合力,依法查处限额以下工程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三)有效加强沟通协调。市住建局不定期进行相关业务监督指导,并适时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承接主管部门要履行好属地主管部门责任,发现归属市住建局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工程建设行为,要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协同加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8日

来源:吉安市住建局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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