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行为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4 10:35:37 浏览次数:
厦门市建设局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行为监管的通知
为加强对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消防检测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并真实、准确、完整地出具技术服务意见,我局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制定了《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十禁”情形》(详附件),作为近阶段重点整治消防检测机构违规出具检测报告的判定依据。
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对工作过程中发现消防检测机构存在违反“十禁”的情形,应按照《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上报至我局消防审验处;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约谈警示、责令整改、公开曝光等方式进行处置。市消防审验中心对工作过程中发现消防检测机构存在违反“十禁”的情形,应及时上报至我局消防审验处,按照我局有关行政处罚工作制度进行行政处罚;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上报至我局消防审验处,按照有关制度采取约谈警示、责令整改、公开曝光等方式进行处置。
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消防审验中心应当严格执行上述要求,积极探索形成更为细化、可行的工作标准,并于2024年1月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建议书面报送至我局。
(联系人:陈建盛 联系电话:13215022090)
消防检测机构在建设工程存在如下十种情形时仍出具检测合格意见:
来源:厦门市建设局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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