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23年版)
发布时间:2023-08-14 11:18:10 浏览次数: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闽建〔2023〕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局(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执法局、行政审批局:
为健全完善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体系,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闽建〔2023〕8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省厅组织修订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本评价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就有关衔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10月1日前已生效的信用信息,延续使用至有效期期满,并按照本评价标准规定的加分或扣分限值规定执行。
二、2022年度施工产值、合同额信用分,延续使用至2024年3月31日。
三、2022年度纳税信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信用分,延续使用至2024年6月30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21日
来源:福建省住建厅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3年8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北京中建开元信息咨询中心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绿地环球文化金融城5号楼17层
电话:010-88778960
京ICP备:16053045号


- 扫一扫
随时随地了解行业动态
掌握最新资讯




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