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施工图设计文件免审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8 09:11:15 浏览次数: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调整施工图设计文件免审范围的通知
宁工改办〔2023〕11 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经研究决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免审范围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的免审范围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免审清单(2023)》(附件)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免审范围与本清单不符的,以本清单为准。
列入免审清单的项目,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不再要求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项目勘察设计单位需签署并提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承诺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免审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反馈,联系电话:0951-5031692。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宁夏自治区住建厅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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