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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全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红黑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7 09:17:40 浏览次数: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建立全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红黑榜制度的通知

厅头〔2023〕97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建立我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红黑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省在建建设工程。

二、认定条件

    (一)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包括:

    1.成立安全管理部门,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到岗履责;

    2.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有相应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4.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清单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

    5.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六化”要求;

    6.开展智慧工地建设,N1基础项落实到位,相关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设备齐全,且能联网正常使用。

    (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列为红榜名单:

    1.满足第(一)款全部条件,且表现突出的;

    2.纳入省级以上安全文明施工观摩项目名单的;

    3.当月承办省级以上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列入黑榜名单:

    1.不满足第(一)款1项以上行为的;

    2.因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曝光的;

    3.因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发布程序

    省级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红黑榜信息由省住建厅负责认定。红黑榜信息发布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信息采集。省厅通过飞行检查、暗访以及群众投诉、信访等渠道获取红黑榜信息。各市州住建部门应建立属地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红黑榜制度,定期公布红黑榜名单,有必要的可上报省厅公布。

    (二)信息认定。省厅对当期采集的红黑榜信息进行核实、认定。

    (三)信息发布。经认定的红黑榜名单每月在省住建厅门户网站发布1次,影响期3个月。

四、结果运用

    对列入红、黑榜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在省厅即将建立的建筑市场诚信管理体系中增加或扣减企业诚信分,与省厅评优评先、政策扶持等实施联动管理。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30日

来源:湖北省住建厅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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