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全市房建市政工程用工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1 11:16:04 浏览次数:
关于规范全市房建市政工程用工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各建筑企业,各建筑工地:
近年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施工领域已发生多起超龄作业人员伤亡现象。由于超龄工人具有身体素质局限性,存在较大健康安全隐患,而建筑工地又是高危场所,现场发生事故的意外率较高,项目安全管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实际,现就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施工领域用工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从业人员用工年龄管理
(一)建筑企业管理类人员。禁止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年龄超过65周岁的进入项目现场从事施工管理;项目副总、技术总工等主要技术类岗位参照注册类管理人员,原则上年龄超过65周岁后不建议参与施工现场技术管理。
(二)施工现场专业类人员。参照关于施工现场专业类人员报考年龄(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的基准要求,禁止年龄未满18岁人员和年龄超过60岁(男性)、55岁(女性)的专业类人员从事施工现场专业技术工作。
(三)施工现场劳务类人员。鉴于建筑施工作业“高空、高危、高风险、重体力、高要求”的岗位特点,禁止以任何形式招录或使用以下三类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一是18周岁以下;二是60周岁以上男性;三是50周岁以上女性。禁止55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上女性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影响身体健康以及高危险性、高风险性的特殊工作。
二、落实施工现场用工体检制度
在建工程参建企业应积极推进全数作业人员的进场体检,如遇季节变换、气温骤变,或影响身体健康、危险性高的特殊工种,应适当增加体检频率,并在每日上岗前加强对体温、血压的测量和健康状况的观察,对存在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脑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以及药物无法有效控制的高血压和糖尿病等症状征兆,应积极劝导入院检查治疗,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三、规范现场用工实名制管理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要充分依托“桂建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将劳务用工年龄管控纳入日常监督巡查、专项督查检查范围,对发现违反上述用工年龄规定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对相关用人企业予以通报,记入在建项目参建企业不良行为,并纳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内容;对因违规超龄用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我局将依法严肃查处、不予姑息。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0日
(联系人:苏驰;联系电话:0770-2881911)
来源:防城港市住建局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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