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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建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合同履约评价现场信息采集差异化管理

发布时间:2023-02-17 10:08:24 浏览次数: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合同履约评价现场信息采集差异化管理的通知

榕建筑〔202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履约管理的监管效能,在施工单位合同履约方面进一步营造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工作氛围,督促施工单位与建筑工人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强化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及建筑工人劳务实名制管理,经研究决定,将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合同履约评价现场信息采集实施差异化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随机抽查、定期通报

    我局以每半个月一次的频率,随机抽查相应半月内的一天的我市市管项目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的上班工人人数信息,并通过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全市通报。

二、实施现场信息采集差异化管理

    根据每个季度通报(三个月,共计六次)的我市市管项目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的上班工人人数信息,统计得出各评价项目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的上班工人人数的平均值。

    市造价站根据上述统计办法统计的上季度各评价项目登记的上班工人人数的平均值,并按照以下抽取比例分段随机抽取,纳入本季度合同履约评价现场信息采集的项目名单:

    (一)对登记的上班工人人数的平均值≤30人的项目,按照项目数的25%的比例随机抽取;

    (二)对30人<登记的上班工人人数的平均值≤80人的项目,按项目数的20%的比例随机抽取;

    (三)对80人<登记的上班工人人数的平均值≤200人的项目,按项目数的5%的比例随机抽取;

    (四)对登记的上班工人人数的平均值>200人的项目,按项目数的3%的比例随机抽取。

    现场信息采集项目名单的随机过程应全过程录像,记录影像留存时间不少于1季度。

三、现场信息采集

    市造价站依照《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21)》,对被列入现场信息采集的项目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合同履约评价现场信息采集工作。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施工作业工人,与省劳务实名制平台的备案人员信息核进行核对,检查对应的进退场纸质劳动合同信息是否完整,是否有打卡考勤;检查《福州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上对应的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在省劳务系统上进行备案,对于省劳务实名制平台上备案的现场管理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其考勤情况并核对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检查维权告示牌上信息是否完整清晰,并与省劳务实名制备案的参建单位信息进行核对。

四、其他

    本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具体内容由市建设局、市造价站负责解释。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8日
来源:福州市城建局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文杰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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