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筑施工领域预防高处坠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2-06 10:52:59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施工领域预防高处坠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重点园区管理局(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数居高不下。尤其是今年以来,高处坠落事故已占到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50%以上。高处作业已成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大风险源,必须以最严要求、最硬措施,下决心彻底整治,坚决扭转不利局面。经省厅研究,决定在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海南省建筑施工领域预防高处坠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动真碰硬、重拳出击,推动高处坠落事故隐患见底清零,确保行动取得实质成效。
联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朱一能,联系电话:65338732,电子邮箱:hnzjtzac@126.com
附件:
1.海南省建筑施工领域预防高处坠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检查标准 3.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安全检查统计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海南省建筑施工领域预防高处坠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从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建筑施工高处坠落隐患,有效遏制高坠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推动健全预防事故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 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深入剖析高坠事故产生的原因,采取严格监管、重点打击、示范引领和科技保障等措施防范高处坠落事故 (以下简称“防高坠”),深入排查高处作业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高坠事故多发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工作任务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引导属地企业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督促落实防高坠的各项措施。推动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施工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提高一线作业人员施工规范化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提升预防高坠事故人防、物防和技防水平。
( 一 ) 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1.落实建设单位安全首要责任。建设单位要及时拨付包括高处作业施工在内的各项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履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职责。不得随意压缩合同工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施工单位降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2.落实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不断增强施工现场全体作业和安全管理人员防高坠意识,认真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措施的通知》(琼建质监【2022】263号)要求,落实每日防高坠管控措施和巡查情况纳入安全日志内容,并按照施工现场防高坠检查标准(附件1)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全面排查,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项目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和项目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强化对现场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杜绝“包而不管”或“以包代管”。分包单位和施工班组要服从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分包施工区域内各项防高坠措施。
3.落实监理单位安全监督责任。监理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琼建规【2022】18号)有关要求,将防高坠巡查检查情况纳入每月监理工作评价报告,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涉及防高坠事故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参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验收,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开展对高处作业重点巡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防护设施不规范、施工 “三违”行为等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项目属地主管部门报告。
(二) 全面强化施工现场防高坠措施
1.辨识高坠事故风险。项目施工前,要结合现场实际, 对可能发生高坠事故的施工环节和部位进行风险辨识,建立高坠事故风险清单,纳入项目施工危险源进行防范。
2.制定防高坠施工方案。针对辨识出的高坠事故风险,要制定防高坠专项施工方案,根据不同的施工类别和施工区域,明确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3.突出重点部位和环节防范。对高坠事故多发、易发的部位和环节(临边作业、井道口、外脚手架和吊篮施工等)要进行重点防范,施工作业和防护措施必须严格遵循《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 )等标准规范。
4.加强过程管控。施工现场存在高处作业的区域和施工环节,必须做到先防护、再作业。施工单位要做好高处作业前的检查验收,验收不达标的不得组织开展高处作业施工。加强施工现场防护设施的安装、维护和拆除过程的巡查检查,对现场因施工需要将防护设施拆除的区域,要按要求采取临时防护,确保施工全过程安全防护到位。有条件的项目可以使用红外线临边预警、智能安全锁等新技术产品,提升防高坠事故技防水平。
5.积极推广应用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鼓励使用临边红外线报警系统、智能安全门锁、机器换人、在线监测等新技术、新工艺,淘汰部分高处作业操作难度大、安全隐患较多的工艺和设备,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三) 加强高处作业人员管理
1.严格高处作业人员健康筛查管理。对现场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体检筛查,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相关工作。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加强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培训教育要与高坠事故警示相结合,做到深刻有效,切实提高作业人员的防范意识,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使用VR 技术等新形式开展防高坠体验式教育培训。
3.落实班前喊话和安全交底制度。作业人员施工前,项目部、施工班组要通过班前喊话、安全交底等形式,对涉及高处作业的内容进行重点提示,要求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 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交底必须落实到人。严禁作业人员在临边、洞口边、脚手架等危险区域休息、嬉戏、打闹,严禁酒后作业。高处作业时要正确佩戴和规范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必须从安全可靠的通道进入作业面。
4.在高温、降雨、大风等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防雷、防暑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高温红色预警时,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遇有5级及以上强风、暴雨、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作业与悬空高处作业。恶劣天气后,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进行维修保养。
(四)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能力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针对行业领域高处作业突出问题,主动作为,认真分析高处坠落事故多发原因,严格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严格检查各有关单位落实高空作业管理规定情况,全面排查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各方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职、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完善到位。针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管控,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即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1月31日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送省厅质安处),明确1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收集汇总专项治理行动资料台账和信息报送,全面动员部署本地区建筑施工防高坠专项整治行动。
(二) 组织实施阶段 (2023年2月1日—2023年7月31日)。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每周汇总收集本地区所有建设项目防高坠自查表报省厅,督促企业落实防高坠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措施。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每月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覆盖排查,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实行重点监督、严肃查处、及时曝光,并将防高坠事故安全检查统计表(附件2)和月工作小结于每月30日前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春节、博鳌亚洲论坛、“两会”、安全生产月等重点节点要开展专查专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8月1日-2023年11月3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适时开展线上和实地督查,组织建施安责险共保体对全省各市县开展防高坠事故预防服务,并对各地开展防高坠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通报,对专项行动推进迟缓、搞形式走过场的地区进行约谈、提醒,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战果,尽最大努力将我省建筑施工领域高坠事故降至40%以下。
(四)总结验收阶段 (2023年12月1日- 2023年12月10日)。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改进防高坠工作的措施和建议,总结提炼防高坠经验,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体制,并将防高坠事故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上报省住建厅质安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建筑施工防高坠专项行动,要结合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结合实际针对性制定实施措施。
(二)强化监督,严格实施。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要求,督促指导有关企业认真开展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专项行动要求排查治理隐患、施工现场隐患突出的,必须责令停工、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期间仍然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要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
(三)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各地要通过开展防高坠专项整治行动,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相互交流学习,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我省建设工程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高坠事故多发态势,促进我省建设行业高质量安全发展。
附件:
1.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检查标准表
2.市/县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安全检查统计表
来源:海南省住建厅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文杰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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