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您的位置:主页 > 政策新闻 > 行业动态 >

新疆自治区住建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推进建筑企业数字化应用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12-09 09:10:24 浏览次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推进建筑企业数字化应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为加快数字经济在建筑企业的推广应用,实现业务模式的优化与创新,助力保障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厅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推进建筑企业数字化应用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月1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推进建筑企业数字化应用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据《“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建市〔2022〕11号)、《“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建标〔2022〕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化发展“十四五”规划》《自治区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自治区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建建〔2021〕20号),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为原则,促进我区建筑企业数字化应用,推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数字经济、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战略。坚持以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为动力,推进建筑企业数字化应用,充分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业传统业务及企业治理创新融合,加大数字化在建筑企业经营、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应用范围和深度,形成涵盖企业管理、项目全生命周期生产融合一体的建筑业数字化应用体系,提高企业管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和建筑品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改革发展和转型升级,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积极探索建筑企业数字化应用发展路径和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规划布局、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2.服务企业,服务监管。紧紧围绕提升企业治理和工程项目建造水平,满足项目管理者对现场作业过程所需数据的及时获取和共享,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要素的智能监控、预测报警和工作的数据共享、实时协同等,满足监管层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数据的动态获取和掌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现差别化监管。

    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选用成熟可靠的新技术,聚焦破解当前业务中围绕提升质量与安全、效益与品质方面存在的核心痛点和难题,加快补齐补强企业发展短板。积极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建筑业传统业务融合变革的发展趋势,加强企业业务创新变革战略规划及技术产品等的前瞻部署,稳步推进建筑企业数字化应用系统化、持续化发展,全面提升企业生产力水平。

    4.跨界融合,协同创新。建立健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体系,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企业传统业务创新融合,激发各参与方创新创业活力,支持建筑业龙头企业与上下游中小企业及与跨行业科技企业加强协作,联合研发先进适用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共同打造面向行业级、企业级、项目级的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

    5.自主可控,确保安全。大力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掌握建筑业数字化关键核心技术,鼓励企业优先采用在核心技术方面自主可控的数字化产品,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加强关键信息系统和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确保安全可控。

  (三)发展目标

    到2024年末,建筑企业数字化应用标准体系、评价体系初步建立,相关配套措施和政策基本建立。组织开展试点示范,推广成熟技术,带动全方位工作系统推进。全区在建工程项目全过程所涉及的上下游建筑企业均采用一定的数字化技术开展项目生产。

    到2026年末,建筑企业数字化应用标准体系、评价体系趋于完善,形成较为完整的相关配套措施和政策。全区建筑企业从企业内部治理到项目生产运营的各项业务,均全面实现数字化应用。在甲级(一级)以上企业中率先推进,打造数字化应用示范企业30个,在地级以上城市中打造示范项目50个,全区达到100个示范项目。

    到2030年末,新型建筑企业数字化应用发展政策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产业体系全面建成,全区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整体水平显著提高,创新引领能力大幅增强。实现区内建筑企业高效益、减成本、高竞争力,建设工程项目短周期、减能耗、少污染和建筑高品质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数字化应用基础

    1.规划系统性解决方案

    加强企业数字化应用的顶层设计,从战略、组织、制度、流程、文化、技术、业务等方面,全方位规划企业数字化应用系统性解决方案,实现各要素之间的同频共振。完善企业数字化标准体系建设,结合BIM等新技术应用,重点完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运维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标准体系,为围绕项目和企业主营业务的数据资源共享和深度挖掘提供基础,推动企业数字化应用持续健康发展。

    2.建设数字化基础设施

    加强构建适应企业业务特点和发展需求的新型IT架构、云平台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基础设施,推动企业能力的平台化发展,打造企业数据中台、业务中台、技术中台等新型数字平台,加快形成企业数字技术平台体系,支撑赋能企业内外部资源按需、高效配置,支撑业务轻量化、协同化发展,推动企业快速低成本地开展多样性的数字化创新应用,提升企业应对市场环境不确定性的自适应能力和水平。加快企业一体化网络建设。

    3.系统建设配套管理体系

    加快建立数字化应用闭环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数字化应用管理工作与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体系的融合适应。加快促进企业管理体系从传统封闭式自上而下的管控型向新型开放式动态柔性的管理型转变,从职能驱动的层级化管理向数据驱动的网络型管理转变,提升企业数字化应用综合管理能力。

    4.构建数据治理体系

    制定企业数据资源总体规划,盘点企业数据资产,形成企业数据资源目录。统筹制定企业元数据、主数据、参考数据、业务数据、指标数据等数据标准。建设企业数据治理组织及规范制度,明确数据治理的组织机制、角色设置、权责划分等。提高企业数据治理能力、数据管理能力及数据应用能力,最大化释放数据价值。

    5.加强数字化转型安全保障

    加强关键设备设施、数据等的安全防护水平,制定和实施系统性的安全可控的数字化应用整体解决方案,在数据安全管理方面,强化构建全面、系统的主动防御、预测性防护的安全体系。企业核心数据的生成、计算、存储等关键设备设施应采用自主可控的产品和服务。

  (二)加快数字企业发展

    6.建设数字指挥决策系统

    (1)建立企业决策驾驶舱。综合决策管理系统支撑企业积累项目数据,例如人材机消耗量指标数据、成本指标数据、分包分供指标数据等,通过网页端、移动端应用为企业下属的各生产单位、各业务板块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支持决策层对相关决策事务实现横向、纵向对比分析,为决策层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实现科学、高效的企业综合决策管理。

    (2)建立指挥调度管理系统。通过建立企业生产指挥调度系统,使指挥调度直达项目一线,将在各业务场景产生的数据共享协同,以全视角总览企业所有项目的进展情况,对风险进度提前预知,对趋势走向通过可视化组件可以提前预判,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实现分级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效果,实现基于数据驱动指挥调度管理。

    7.完善企业管理协同系统

    (1)建立企业数字化办公平台。支撑公文管理、督察督办、行政管理、会议管理、日程管理等工作,支持移动办公,提升办公效率。

    (2)建立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构建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领域的协同组织体系,打造适应当前数字经济时代的动态灵活组织结构。建立统一规范的一体化人力资源管理平台,实现人力资源业务全线上办理。

    (3)建立财务一体化平台。构建统一报账平台、资金管理系统、预算管理系统、税务管理系统、财务核算系统、报表管理系统的财务一体化数字管理平台。

    (4)建立科技与知识管理系统,加强对企业科研管理业务的流程管控,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企业经验、知识的规范化分类、积累、共享与应用,建立企业核心能力资产,提升企业关键技术及能力的存续和传承。

    8.建设建造一体化管控系统

    (1)建立市场营销管理系统。实现对包括工程业绩、企业资料、人员资料等在内的营销要素进行结构化集中管理,支撑公司总部、各子公司、分公司等协同共享全面、真实、及时的营销要素资源,支撑对市场信息跟踪、客户信息管理、专业承包商及分包企业信息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等的营销全过程管理和统计分析,实现营销工作集成化、集约化和集中化管理,精准指导和统筹协调营销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2)建立综合项目管理系统。通过综合项目管理系统集中收集工程项目生产一线的经济和进度数据,以及归总汇聚各子公司、分公司、相关专业承包商及分包企业在施项目的生产管理数据,支撑公司总部及各分子公司监控工程项目实际生产运行情况,实现资金、资源等要素的统筹协同管理。

    (3)建立供应链采购系统。围绕采购交易主线,支持各分子公司、项目部等多层级组织的采购协同,满足企业多种集采模式及采购方式,全面实现采购进度、数量、质量、成本管控。实现对供应商信息管理及分级评价,以及对交易相关数据的实时监控、大数据分析报表展示。

    (4)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充分依靠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搭建智能化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平台,有效保障和支撑安全预防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全面监控各分子公司、项目部在施项目的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落实及实际开展情况。安全智能信息平台的搭建一方面满足企业自身安全管理的要求,同时也需要满足政府对施工企业安全监管的要求,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基于安全智能信息平台,持续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安全风险预防机制的持续改进。

    (5)加强对各分子公司在市场经营和生产管理方面的各类风险监控,建立全面、系统的风险预警识别指标体系,基于监督与风险管理系统,支撑实现业务实时智能自检、风险实时在线审视和预警、风险任务快速响应并关闭。用数据规则替代人为分析、检查和回溯,提高风险管理的实时性和准确性,使风险管理从事后应对转变为事中管控。

  (三)加强数字项目建设

    9.加强BIM在项目全生命期集成化应用

    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工程全生命期的集成应用,健全数据交互和安全标准,强化投资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各重点环节数字化协同,推动工程建设全过程数字化成果交付和应用。加强BIM技术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在智能监管、城市体检、建筑全生命周期协同管理等领域的融合和深化应用。强化在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等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中推进全过程集成化BIM技术应用,促进以BIM为核心的建筑业数字化技术与工程管理、设计、施工深度融合。

    (1)投资建设单位。利用BIM、CIM等数字化技术,构建投资决策大数据平台,推动项目投资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全生命周期数字化应用,将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维单位、工程咨询单位等建设各参与单位的数据进行汇总收集。实现基于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效益分析的前期研究与项目实施决策,并与政府相关数据系统进行对接。

    (2)勘察单位。建立数字化勘察管理平台,以工程勘察外业和内业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为主线,实现对工程勘察的定位放线、钻探作业、试验过程及成果报告的自动监测和智能数据分析,形成工程勘察作业全过程的可查询、可追溯、可继承的数字化管理系统,结合GIS、BIM等技术实现勘察过程、勘察成果的可视化管理。强化工程勘察作业中的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提升工程勘察作业自动化信息采集能力和智能化管控水平。

    (3)设计单位。应用自主可控BIM设计软件,建立基于BIM的设计流程与工作模式,加快向BIM协同设计模式的转变,逐步推进BIM正向设计。试点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和BIM一体化应用,应用BIM技术进行方案比选、性能分析、设计优化和出图交付,保障图模一致。规范设计单位BIM数字化交付,应用BIM技术对设计交付模型进行数字化审查。设计单位应基于BIM模型进行设计交底,提交符合要求的设计BIM模型,应能满足造价、施工等后续阶段工作的使用要求,确保设计BIM模型数据有效传递至后续各阶段及CIM平台。完善装配式建筑设计选型标准,编制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部件标准图集,实施建筑平面、立面和部品部件、接口标准化设计。设计企业应培养和引入BIM设计专业人才,加强培训交流,积极参与BIM示范试点,全面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实现设计的数字化转型升级。

    (4)施工单位。建立基于BIM应用的施工管理模式和协同工作机制。明确施工阶段各参与方的协同工作流程和成果提交内容,明确人员职责,制定管理制度,开展施工BIM应用。建立项目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将有关施工BIM应用数据、智慧工地数据以及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生产管理数据进行集成协同管理。施工单位应交付竣工BIM模型和相关数字化应用成果。

    (5)运维单位。改进传统的运营维护管理方法,建立基于BIM的数字化运营维护管理模式。建立基于BIM的数字化运营维护管理协同工作机制、流程、制度及平台,开展楼宇智慧运营维护管理。

    (6)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工程咨询单位,在工程项目前期投资决策阶段,应利用BIM、CIM数字化技术,编制数字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创建项目规划设计和概念设计模型,推动项目可视化决策评审,实现项目智慧化投资管理。项目管理单位,应统筹项目管理,依据服务范围、服务规范、成果交付要求和标准,建立基于BIM的数字化项目协同管理平台,支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中有关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成果等方面的各项业务间及各参与主体间的数据共享与协作协同,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水平。造价咨询单位,应在规划设计、概念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阶段,在BIM设计模型的基础上,依据造价控制的相关要求,推动数字化造价管理,实现智能化造价编制、数字化工程进度结算和竣工结算管理。招标代理单位,应按照招投标法相关要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要求,以及数字化公共资源交易要求,编制数字化招标文件,利用BIM模型高效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推动数字化招标、评标、定标和数字化合同,实现智能化招标管理,提高招标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监理单位,应建立基于BIM的数字化监理管理平台,对接联动智慧工地、施工管理平台等施工单位相关数字化应用系统数据,实现巡视、旁站、验收、完善资料、重点事项跟踪等监理业务的数字化应用,提升总体监理业务与管理水平。环境评价、交通评价、消防评价以及工程专项咨询评价等专项咨询服务单位,应基于项目协同管理平台,充分利用工程项目BIM模型及相关业务数据,与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同推动专项咨询数字化服务,实现项目专项咨询数字化成果交付与管理。

    10.推广智能生产

    建设钢结构构件智能生产线,通过智能化装备和机器人的广泛应用,实现上料、切割、下料、余废料回收、焊接等流程“无人化”工作,实现少人甚至无人化生产。建设混凝土预制构件智能生产线,将BIM模型智能解析为生产数据,通过物联网和智能技术推动生产设备在线联动,实现自动划线、自动布置模具、预埋件激光定位检查、钢筋网片自动加工、混凝土智能布料和高效节能全自动养护等能力。利用RFID、二维码等物联网技术,实现预制构件从生产加工、入库、储存、调拨、出库、运输、进场验收等全过程的智能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通过在RFID、二维码实时录入构件原材料检验、生产过程检验、部品生产入库和部品运输单等信息,实现预制构件全过程质量责任可追溯。

    11.加快智慧工地建设

    建立数字化智慧工地管理平台,按照《自治区智慧工地建设标准》和《自治区智慧工地建设指南(试行)》建设智慧工地系统。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智慧工地,实现全要素数字化管控赋能项目管理,提升工程安全、质量管控能力。加强智慧工地管理系统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在智能监管方面的数据实现互联互通。推进BIM+5G、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地理信息系统(GIS)、无人机等技术在施工现场的应用,实现数字技术与现场监管的深度融合。

  (四)推动技术创新应用

    12.聚焦国产化替代

    鼓励优先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系统及产品,加快对涉及关键核心技术的软硬件系统及产品的国产化替代。

    13.推广数字工程软件应用

    加快推广数字工程软件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生产、施工及运维全过程各业务环节的普及应用,实现各业务数字化、在线化、智能化的开展。

    14.推动建筑机器人应用

    积极推进建筑机器人在生产、施工、维保等环节的典型应用,重点推进与装配式建筑相配套的建筑机器人应用,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施工作业。推广智能塔吊、智能混凝土泵送设备等智能化工程设备,提高工程建设智能化水平。

    15.激活数据要素价值

    加快推进数字要素创新应用,着重加强对企业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价值挖掘,对内建立数据驱动的智能辅助决策和全局优化体系,不断提升全要素生产效率;对外通过数据的资产化运营培育壮大数字业务,形成数据驱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标准引领

    建立推进建筑企业数字化应用发展的体系框架,完善配套措施和政策,制定标准导则。有序、稳步、高质量地推进全区建筑企业全面实现数字化转型。

    (二)加大政策激励

    各类产业支持政策进一步向建筑企业数字化应用领域倾斜,加大支持力度。对于采用数字化创新技术的建筑企业及项目,推动建立和完善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的数字化应用多元化投融资体系,积极争取金融、信贷和税收优惠政策。对于达到数字化应用预期效果的,鼓励建设单位根据采用数字化建造技术节约的投资额给予相关参建单位一定比例的奖励。对于实现全面数字化应用,并将相关数据主动、及时、完整推送至监管部门相关系统的企业,予以信用奖励,并鼓励相关机构提高其企业信用评级。

    (三)鼓励试点引路

    开展企业数字化应用试点,打造一批数字化应用试点企业。鼓励国有及国有投资控股建筑企业带头应用数字化技术,在项目投资估算中明确列计项目数字化应用专项费用,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对项目数字化应用提出明确要求,将应用数字化技术作为招标择优因素。

    (四)积极宣传推广

    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的作用,通过论坛、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贯、技术指导、交流合作、成果推广,积极宣传数字化技术在企业治理、生产运营以及工程项目安全、品质、性能、经济、环保等方面的显著优势和综合效益,充分调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维等业务领域建筑企业的积极性,营造共同支持数字化应用发展的良好氛围。构建国际化创新合作机制,加深国际交流,推进开放合作。


来源:新疆自治区 住建厅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文杰
2022年12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北京中建开元信息咨询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绿地环球文化金融城5号楼17层
电话:010-88778960
京ICP备:16053045号
  • 扫一扫
    随时随地了解行业动态
    掌握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