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您的位置:主页 > 政策新闻 > 行业动态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9 09:20:55 浏览次数: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22年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赣建城镇〔2022〕55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242号)《江西省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赣建质〔2018〕19号)和《关于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与评价工作的通知》(赣建质监字〔2019〕11号)有关要求,为做好2022年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20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工程应为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应在2022年11月20日前处于装饰装修或竣工阶段,或已经获得设区市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
    (二)申报工程应符合城乡规划和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因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等被主管部门通报、媒体曝光或产生不良影响的工程,不得申报推荐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
    (三)申报工程应积极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在推进混凝土工程举牌验证制度落实和开裂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等方面,工作措施特色、亮点明显。鼓励推荐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智慧工地管理等信息技术的项目创建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
    (四)凡申报过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不得再次申报。
三、工程规模
    (一)房屋建筑工程
    1.群体公共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应达到20000平方米及以上,单体公共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应达到6000平方米及以上。
    2.住宅小区同期开发且统一标段的工程应整体申报,建筑面积应达到35000平方米及以上;非住宅小区内的单体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应达到6000平方米及以上。
    3.工业厂房工程建筑面积应达到50000平方米及以上。
    (二)市政公用工程
    1.城市立交桥、跨河桥桥面面积应达到15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跨100米及以上。
    2.城市隧道、综合管廊长度应达到1000米及以上或工程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
    3.城市道路、广场面积工程造价应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或广场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及以上。
    4.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应达到日处理200吨及以上或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
    5.污水处理厂应达到日处理20000吨及以上、供水厂日供水应达到30000吨及以上,或工程造价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
    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有首末站的整条线;一站一区间以上的施工标段;车辆段、停车场及基地工程;具有独立功能的轨道、信号、供电、通信、综合监控等工程。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造价应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四、推荐程序
    (一)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愿申报。申报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江西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申请表》(附件1),并随表提交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创建工作总结、专家评价意见等材料,申报材料应按A4纸大小装订成册。
    (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核查,并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附件1),并向工程所在地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推荐。
    (三)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本地区推荐工程汇总,填写《江西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推荐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年11月20日前报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附件2的电子版以及申报资料同时上报。
    联系人:查勤,联系电话:0791-88100251,电子邮箱:zlaqjsc@zjt.jiangxi.gov.cn。
附件:
    1.江西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申请表
    2.江西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推荐表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2日
来源:江西省住建厅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文杰
2022年1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北京中建开元信息咨询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绿地环球文化金融城5号楼17层
电话:010-88778960
京ICP备:16053045号
  • 扫一扫
    随时随地了解行业动态
    掌握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