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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6 11:01:24 浏览次数: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
闽建建〔2022〕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进一步推进我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智慧工地建设,省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导则(试行)》,请认真遵照执行。各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可依据《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导则(试行)》附录B对智慧工地实施情况开展评价,评价结果可作为推荐省级或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评选和工作成效评估的重要参考。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书面反馈省厅工程处,传真:0591-87601285。
    附件:《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导则(试行)》闽建建〔2022〕4号附件.doc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14日
 
来源:福建省住建厅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文杰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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