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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通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部分功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5 10:07:32 浏览次数: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通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部分功能的通知

内建市函〔2022〕581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实际,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智慧建管系统)开通了部分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建筑市场监管子系统中“工程项目管理”-“历史项目信息补录”-“历史项目信息”-“施工许可信息(历史)”开通了“添加遗失企业信息”、“查看遗失企业信息”、“修改遗失企业信息”功能。以上功能主要解决项目参建主体因注销、破产、相关负责人离职等原因导致信息无法正常录入的问题。企业在添加遗失企业信息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填报,并上传承诺书(见附件)。企业将历史项目信息补录完成后,监督该项目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下简称住建部门)需对企业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二、在建筑市场监管子系统“历史项目信息补录”-“历史项目信息查询”、“工程审批项目信息补录”-“项目信息查询”、“工程项目综合查询”-“项目登记信息”中开通了“标记异常”功能。该功能主要解决企业异常项目处理的问题。监督该项目的住建部门核实企业填报业绩不真实的,应当选择“标记异常”,系统自动将异常信息退回企业;企业在智慧建管系统将该业绩修改后重新报送,监督该项目的住建部门核实无异常后,在“工程项目管理”-“取消异常项目标记”中点击“取消标记”按钮取消项目异常标记。

    三、我厅在智慧建管系统发布了相关操作指南,各部门、各单位可自行查看。各盟市住建部门组织系统操作培训的,我厅可派专业人员授课。

  联系人:张帅

  电 话:0471-6946762

  技术支持电话:010-59450295

  附件:承诺书

2022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承诺书

    我单位(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郑重承诺,在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的“历史项目信息补录”中报送的所有信息均真实有效,如与实际不符,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愿意接受有关部门做出的任何处罚。

(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文杰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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