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5 10:03:17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质安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我市小散工程发生多起亡人事故。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加快小散工程纳管,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深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的有力抓手,于9月底开展一次“防高温、防高坠”专项检查。各单位要进一步凝心聚力,抓紧抓实安全防范各项责任措施,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环境。
二、预防高处坠落
(一)强化人员防护。高处作业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强化实体防护。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取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洞口作业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按规定设置全封闭的水平安全兜网。安全防护设施应采用定型化、工具化设施,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红灯警示。
(三)强化现场管理。凡涉及临边与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等高处作业的,施工方案中应制定防高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监理人员应组织验收,作业人员应安全交底,并有专人定期检查维护安全防护措施,禁止随意拆除。
三、防范高温天气
(一)调整作业时间。室外露天高处作业应尽量避开高温时段,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时,11:00-15:00严禁室外露天作业。适当增加作业职工的轮休,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不得为抢赶工期随意加班加点,杜绝中暑或劳累导致事故发生。
(二)做好防暑降温。在高温时段要做好降温措施,改善一线工人劳动作业条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提高职工高温作业自我防护意识。
(三)确保防火安全。高温天气应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应防止露天高温暴晒。加大对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四、加快小散纳管
(一)积极开展纳管试点。各区建设局应按照《厦门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办法》(厦府办〔2021〕14号)、《关于全面加强农村自建房及小散工程纳管工作的通知》(厦建村〔2022〕9号)及《厦门市全面加强农村自建房及小散工程纳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建村〔2022〕8号)要求,积极配合区政府开展小散工程纳管工作。
(二)尽快完善工作机制。各区建设局应协助各区政府,结合本区实际协助区政府尽快制定出台小散工程纳管实施细则,形成市、区、镇三级纳管工作机制,落实机构、制度、经费、执法、平台“五个保障”,建立区、镇街、村居三级监管队伍,夯实区级属地责任、镇街监管责任、村居督促落实责任、业主主体责任的“四个责任”,形成全过程、全链条、全覆盖的小散工程纳管体制机制。
(三)有效遏制事故多发。各区建设局应吸取近期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亡人事故教训,督促既有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改造维护等按照《既有建筑外立面高处作业安全工作指引(试行)》(见附件)做好高处作业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小散工程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既有建筑外立面高处作业安全工作指引(试行)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8月26日
来源:厦门市建设局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文杰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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