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建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8-25 11:09:53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厅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厅办公室反映。
特此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11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办厅〔2022〕27 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我厅实际,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做好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中心工作,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助推广东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围绕出台的各类涉市场主体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大解读力度,以更加有效、更高质量的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房地产处、建筑市场处、许可处依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坚持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做好政策发布解读。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信息公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做好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相关服务业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支持政策公开工作。(房地产处负责)
(三)加强建筑业发展信息公开。围绕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做好政策发布解读。做好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政策信息发布,及时公布智能建造创新服务案例。多渠道做好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政策解读。(建筑市场处、科信处依职责分工负责)
(四)继续做好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做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信息公开。披露并指导各地披露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透明度,保障缴存单位和职工知情权、监督权。(公积金处负责)
(五)加强促进消费信息公开。在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和载体建设、培育新业态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引导指引作用,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机关各处室依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做好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试点,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公开,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筑市场处、许可处、工改办、标定站依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修订后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深入推进供水、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欠费不停供”等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气成本政策公开,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强化监督管理和提升服务水平。(城建处负责)
二、以公开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
(八)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增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厅疫情防控办负责)
(九)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向社会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避免“层层加码”。加强个人隐私保护,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厅疫情防控办负责)
三、以公开助力社会安全稳定
(十)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承办处室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反馈。(机关各处室依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重大政策发布和评估。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机关各处室依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做好各类网络舆情响应办理。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房地产市场、住房租赁市场、工资拖欠、城市园林绿化、生活垃圾处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养老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做好“厅长信箱”、厅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管理。围绕网络舆情、留言诉求背后的实际问题,完善各项政策机制,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机关各处室依职责分工负责)
四、切实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十三)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程度。规范使用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实现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实效。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发现的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府信息,以适当方式予以主动公开。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厅办公室、机关各处室依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避免因公开不当引发舆情风险。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机关各处室依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厅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公众号”要严格执行日常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厅办公室、机关各处室依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规范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切实提高年报内容质量和数据准确性。(厅办公室负责)
五、强化工作支持保障
(十七)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部署。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调度作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厅机关各处室要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厅办公室、机关各处室依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有效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政务公开疑难复杂问题的会商交流,依法依规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厅办公室、机关各处室依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逐项推动落实。落实情况纳入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厅办公室、机关各处室依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广东省住建厅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文杰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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