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业施工劳务企业安管人员变更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3 08:52:37 浏览次数: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业施工劳务企业安管人员变更事项的通知
建服〔202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业施工劳务企业安管人员变更事项办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7号)等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业施工劳务企业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大量变更,以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工程师、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人数超出6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频繁变更的建筑业施工劳务企业,系统中将显示该企业为异常,此时,安管人员变更须提供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建筑业企业根据安管人员频繁变更情况,按照第二条要求予以执行。
特此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行政服务窗口
2022年8月11日
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文杰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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