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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换发电子培训合格证书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05 10:36:26 浏览次数: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换发电子培训合格证书相关工作的通知

内建人函〔2022〕406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 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才函〔2019〕22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换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电子培训合格证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一)持有2018年12月13日前我厅颁发的施工员(土建、装饰装修、市政工程、设备安装)、质量员(土建、装饰装修、市政工程、设备安装)、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机械员、标准员等岗位证书的人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测试及换证工作安排的通知》(内建人〔2021〕126号)要求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的,可换发电子培训合格证书。

    (二)2018年12月13日以后到期的,自治区增设的预算员、测量员、试验员等岗位证书暂不换发电子培训合格证书,其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中继续使用。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三、操作流程

    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admin.zhujianpeixun.com),在“个人用户”栏目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头像,在“证书管理”栏目中点击“更新”,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培训合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尽快组织本区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开展电子培训合格证书的换发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避免因工作延误出现证书失效等情形。

2022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文杰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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