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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住建局印发《赣州市202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4-19 13:51:59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赣州市202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市建专委〔2022〕6号

各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赣州市202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分别于2022年6月10日前和12月10日前将有关工作总结上报至市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汪孟彦,联系方式:15770854808,邮箱:aqfwk8286787@163.com)。 

赣州市安委会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 

赣州市202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立足“两个根本”,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新时代“六个第一等”工作要求,不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进责任落实、风险识别、隐患整治、培训教育全覆盖,全面提高统筹能力、基础能力、处置能力、管理能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深入排查整治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防范较大事故,有效减少事故总数,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降幅分别达到16%以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持续稳定的安全环境,助力“三大战略、八大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开展专题学习

    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扩大会、安全生产专题会等,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领会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各项工作中,用实际行动和效果践行和检验“两个维护”。组织开展全体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将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制度化学习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始终绷紧安全风险防范之弦。组织深入学习《生命重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全体干部职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强化宣贯宣讲

    深入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积极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安全生产科普体验站(馆)、门户网站,以及各类LED显示屏、板报、条幅等,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提高宣传覆盖面。

    (三)开展动员讨论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引,组织党组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讨论活动,聚焦“为何防”“防什么”“怎么防”“谁来防”等四大问题,牢固树立“风险不管控就是隐患、隐患不治理就是事故”意识,不断增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门户网站开辟“大讨论”专题、专栏,刊发学习心得、讨论成果,形成全员学习的良好氛围。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

    (一)巩固成效健全机制

    全面梳理总结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完成情况,巩固提升已有成效,深入攻坚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加大调度通报力度,开展总体成效评估。建立健全、补充完善具体制度措施,制定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

    (二)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重点管控

    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40条”意见,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加大“危大工程”管控,狠抓重大危险源辨识、公示、方案、验收等重要环节控制。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认定活动,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优化提升建筑工地“四小”“安全教育日”等平台建设。加快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落实相关配套制度。

    (三)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难点攻坚

    根据建筑施工领域高坠、坍塌、物体打击事故频发多发特点,研究强化施工安全监管举措。加强桥梁基础、梁板上部和桥墩(柱、塔)等关键部位,以及模板、支架、吊篮等大型临时工程和专用设备安拆等高处作业环节安全检查,加强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现场安全措施、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防护用具配备、使用情况的检查,下大力气解决建筑施工中存在的违规作业、危险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注重源头治理防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高坠、坍塌、物体打击事故。

    (四)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提升攻坚

    全面复盘岁末年初“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持续盯紧无施工许可证、无安全许可证、无建筑施工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铁心硬手,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要求,坚决整治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五)加强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监管

    加强全市小散工程(按规定无需办理或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小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探索小散工程安全纳管工作,对小散工程安全纳管工作进行谋划部署,从备案登记、巡查检查、专业核查和综合执法查处等方面梳理监管流程、形成管理思路,规范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小散工程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五个全覆盖”

    (一)推进责任落实全覆盖

    1.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责任,通过提示函等方式,推动各县(市、区)建筑施工专委会及成员单位做好相关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建筑施工专委会运行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双随机”核查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典型案例定期曝光等机制,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2.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实践活动,严格落实岗位风险告知和安全作业确认制,抓好班组长、安全员等关键岗位责任落实。

    3.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筑施工领域继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交流活动,以示范样板为抓手,以点带面,常态化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大力推进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研究制定《赣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及考评有关事项办事指南》,修订《赣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及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切实提高全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

    (二)推进风险识别全覆盖

    1.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预防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重点规范项目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及告知制度。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危大工程监管,重点加大深基坑、高大模板及支撑体系、钢结构及网架安装工程、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和暗挖工程等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突出建筑施工等安全风险分类梳理,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定“红、橙、黄、绿”风险等级,向社会进行公布,实行动态管理。

    2.强化超危工程专家论证验收管理。严格落实《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管理办法》,重点对“危大工程”识别不清和方案编制脱离实际情况、方案与实施验收存在“两张皮”等现象强化管理,督促施工企业正确辨识危险源,并及时组织专家论证及“双验收”,不定时抽查及督促论证,发现方案论证及实体验收存在重大隐患予以通过或变通予以通过的,一律依法依规处理。

    (三)推进隐患整治全覆盖

    1.强化安全隐患整治清零。加大建筑施工领域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零容忍”的要求,对检查发现和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作“挂图作战”图,明确整治责任和整治要求,严格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及预案“五到位”要求,并现场进行复查,形成闭环管理,确保销号清零,做到排查整治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2.强化执法检查和明查暗访。紧盯全国“两会”及党的二十大等敏感时期和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重点时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坚持“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抓住重大隐患,严查实改,坚决防范各类安全风险。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通报督办,及时整改清零。市级层面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对在建工地开展暗访检查,对县级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工作情况检查,并采取警示、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3.落实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的通知》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对事故多发及查处工作薄弱地区主管部门实施约谈。

    (四)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全覆盖

    1.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压紧压实教育培训责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重点,结合春节后开(复)工、岗(班)前技术交底、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生产月”和“安全教育日”活动等时机,对一线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教育,着重突出对新进工人和转岗人员的教育培训。探索创新教育培训和检查手段,切实防止安全教育“形式主义”,进一步增强安全教育培训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2.营造宣传教育氛围。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创新宣传教育活动,定期邀请行业内专家开展质量安全手册、行业标准、安全防控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事故警示教育和新闻媒体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围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年”开展活动,营造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把做实做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普及安全知识和法律的重要载体。

    3.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准确把握新形势,创新安全宣教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能力。集中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日、警示教育、应急救援演练、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安全文化作品征集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五)推进能力提升全覆盖

    1.提升“互联网+执法”监管能力。推进“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实现平台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科学精准监管,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企业“两头跑”的问题,完善线上办理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抽取制度;建立健全手机移动执法APP使用手册,实现云监管和云执法,切实提高项目监管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2.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启动建筑施工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加强动态修订和完善,加强人员培训和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工作,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全面提高全市建筑施工行业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持续改进安全监管队伍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解决监管执法宽松软和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作风不实等问题。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广大干部履职尽责、动真磁硬、担当作为。

    4.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按照“人物环同防”的要求,结合省、市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常态化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有针对性的加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措施,常态化、精准化、有效化抓好建筑工地等重点领域疫情防控的制度建设、人员管控、现场管理、应急管理工作。

来源:赣州市住建局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文杰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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