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建局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大建大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铁锤”6号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2 13:28:46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大建大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铁锤”6号行动方案》的通知
温住建发〔2022〕30号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高新区、雁荡山)住建(建设)局、市政局(建设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着力提高工程品质,遏制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开展以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为重点的“铁锤”6号行动。现将《2022年全市“大建大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铁锤”6号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7日
全市“大建大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铁锤”6号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高质量推进我市建设行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大建大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铁锤”6号行动,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深刻把握新时代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方向和定位,统筹推进住建领域强引领、提品质、善治理、保平安各项工作,不断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等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各参建主体规范建设行为、履行质量安全承诺,大力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切实落实除险保安迎战行动工作要求,助力打好“迎亚运·讲文明·提品质”300天大会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督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涉及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预拌混凝土等单位。
三、督查内容
(一)工作落实情况。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行动情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情况,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以及其它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情况。
(二)安全生产督察。检查对象为全市在建项目工地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防高坠、消防安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重点突出对塔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安全隐患的查改。
(三)扬尘排水督查。检查对象为全市在建项目,以打桩挖土阶段工程项目为重点,检查项目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着重检查打桩挖土阶段扬尘防治四项基本措施落实情况和排水整治情况。
(四)防水工程专项督查。检查对象以全市安置房和商品住宅工程为主,检查内容包括防水工程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防水材料的品种、性能、规格及进场复检情况、细部施工工艺等,重点抽测防水材料拉伸性能、不透水性、断裂伸长率等物理性能。
(五)混凝土工程专项督查。检查对象为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以及处于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查内容包括涉及结构安全的混凝土质量、试块试件管理、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控制等,重点抽测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
(六)市政道路工程专项督查。检查对象为全市在建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检查内容包括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地下管线施工质量、路基等道路各结构层原材料进场检验情况、功能性试验检测情况、路基分层填筑碾压情况等,重点抽测结构层强度、厚度。
(七)桩基工程专项督查。检查对象为全市处于桩基施工阶段的安置房和商品住宅工程,每一受检项目至少随机抽取1根工程桩进行单桩竖向静载试验。
(八)预制管桩工程专项督查。检查对象为全市采用预制管桩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检查内容包括预制管桩质量保证资料、成品桩质量、施工接桩质量等,重点抽测桩身完整性、桩身承载力等。
(九)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专项督查。检查对象为全市处于装饰装修阶段的商品住宅工程,检查内容包括建设各方主体全装修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情况、装修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情况等。
(十)工程检测专项督查。检查对象为在我市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检查内容包括检测机构资质符合情况、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检测行为,重点打击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消防工程实体质量专项督查。检查对象为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查内容为建设各方主体履行工程消防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消防工程实体质量、消防设施检测情况。
(十二)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专项督查。检查对象为在我市承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业务的单位,检查内容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单位和从业人员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消防设计文件质量、勘察设计质量情况、企业资质标准符合情况、市场行为和内部管理情况。
(十三)建筑市场行为专项督查。检查对象为全市在建项目的各方主体,检查内容包括各方主体是否依法依规发承包、施工合同履约情况、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履职到岗情况、建筑工人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等。
(十四)在建农房专项督查。检查对象为全市在建农房工程,检查内容包括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建农房现场施工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建设行为,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检查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设施、围护结构、现场外脚手架、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部位质量安全情况。
四、督查安排
(一)第一季度督查(2022年3月)。重点检查全市在建项目及相关单位扬尘排水整治工作落实情况、防水工程质量和混凝土工程质量等。
(二)第二季度督查(2022年4月-6月)。重点检查全市在建项目及相关单位安全生产、扬尘排水整治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和行为符合情况、在建农房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建筑市场行为等。
(三)第三季度督查(2022年7月-9月)。重点检查全市在建项目及相关单位桩基工程质量、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和工程检测工作落实情况、建筑市场行为等。
(四)第四季度督查(2022年10月-12月)。重点检查全市在建项目及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和行为符合情况、在建农房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建筑市场行为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铁锤”6号行动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深入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主动聚焦建筑施工领域突出问题,全面开展质量安全集中攻坚,彻底整治违法违规行业乱象,有效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对不执行整改要求的企业或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监管部门责任人,也要完善追责机制。
(三)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推动“互联网+监管”,使用“智慧工地”系统开展远程监管、智能监管,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执法,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达90%以上,实现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
(四)强化刚性执法。受检项目、企业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收到执法建议书之日起15日历天内,将执法处理意见书面报检查组,并动态报告执行进度直至结案,原则上应在3个月内完成结案并将结案资料报检查组。对整改督办和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不力的建设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将在平安考核、除险保安考核、质量工作考核、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视情况予以扣分。
(五)认真总结提升。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检查情况,认真分析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成因,查找监管漏洞,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市住建局将总结督查和专项检查情况,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对整改督办、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不力的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来源:温州市住建局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文杰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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