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住建厅组织申报广西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和“走出去”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1 09:27:05 浏览次数:
广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组织申报广西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和“走出去”奖励资金的通知
桂建函〔2022〕166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鼓励广西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和“走出去”,加快推进我区建筑业健康发展,我厅决定对2021年度产值实现一定突破的广西建筑业企业进行奖励。现就组织申报广西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和“走出去”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2021年度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3次及以上一般死亡责任事故,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可分别申报“做大做强”和“走出去”奖励资金。
(一)“做大做强”奖励资金申报条件:企业2021年度建筑业产值历史以来首次突破50亿元、100亿元、150亿元、200亿元、250亿元、300亿元以上的。
(二)“走出去”奖励资金申报条件:2020年至2021年企业区外建筑业产值每年均超过2亿元,连续两年保持增长,且2021年度区外建筑业产值较上一年增加超过1亿元以上的。
二、申报程序、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向注册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报时间:2022年3月17日至4月30日。
(三)申报资料:
1.符合“做大做强”奖励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填写《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奖励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1),并附上2021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证明材料及注册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资料。
2.符合“走出去”奖励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填写《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奖励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2),并附上区外建筑业产值证明材料及注册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资料。
(四)资料审核要求: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分类填写申报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和“走出去”奖励资金审核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4),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企业资料及审核情况汇总表报送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三、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相关建筑业企业,并组织做好本市申报工作。
(二)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年度产值数据需向当地统计部门核实,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可利用网络远程现场核实申报材料。
联系人:刘璇;联系电话:0771-2260298。
附件:
⒈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奖励资金申报表
⒉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奖励资金申报表
⒊申报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奖励资金审核情况汇总表
⒋申报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奖励资金审核情况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17日
来源:广西住建厅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文杰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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