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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市工程勘察信息化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5 14:43:05 浏览次数:

关于合肥市工程勘察信息化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合建设﹝2022﹞5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工程勘察管理信息化水平,市城乡建设局开发了合肥市工程勘察信息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拟对全市工程勘察实行线上信息登记管理,现就平台上线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施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

二、实施时间

    2022年3月10日起施行。3月10日至3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工程勘察登记可选择线上登记或线下登记。自2022年4月1日起,各建设单位应通过平台办理工程勘察线上登记,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不再受理线下纸质登记。

三、平台使用

    1、平台地址: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地址:http://cxjsj.hefei.gov.cn/)->网上办事大厅->合肥工程建设云->工程勘察信息化管理平台。

    2、登录账号:建设单位、勘察单位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名、密码登录,无账号的可按安徽政务服务网相关要求申请注册账号;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按统一申请配置的主管部门账号登录。

    3、平台操作:建设单位在签订勘察合同并确定勘察现场作业时间后, 应至少提前2日登录平台登记工程勘察信息、提交勘察信息登记至工程所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在作业结束后提交勘察作业信息;勘察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在平台上完善勘察信息登记和填报勘察作业信息;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受理勘察信息登记和签收勘察作业信息。

    各单位可在平台登录界面查阅平台详细操作手册。

四、工作要求

    1、落实各方责任。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及时做好勘察登记和监管配合工作;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受理勘察审查时要检查勘察登记是否实施。

    2、加强行业自律。市绿色建筑与勘察设计协会要认真做好行业自律并协助各级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3、提升监管水平。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依托平台开展工程勘察质量监管,不断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2022年3月9日

来源:合肥市城建局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文杰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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