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您的位置:主页 > 政策新闻 > 行业动态 >

合肥市城建局关于优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中特别程序等环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2 16:20:53 浏览次数:

关于优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中特别程序等环节的通知

合建审改办〔2022〕1号 

小组各成员单位:

    近期,在国务院大督查和国家相关评价中发现,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工改平台”)存在进入特别程序、补正、过程补正环节后,长期拖延未办理的现象,严重影响系统数据质量。为进一步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优化和规范“特别程序”和“补正”、“过程补正”三个办事环节,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范围。

    “特别程序”环节范围应为“专家评审、听证、鉴定、检测、公告公示、现场勘查、征求意见、上报(包括需要报告上级批准、或需有关会议如规委会通过等)”八种,各审批部门设置“特别程序”环节不得超出这八种类型。同一事项的同一办件在办理中只能有一次“特别程序”环节。

    对于“特别程序”环节,凡需增加其他类型、或同一事项的同一办件在办理中需要设定两次及两次以上的,应当向市审改办书面提交申请,申请报告应包括增加类型、增加次数理由、法律依据。

    “补正”、“过程补正”环节范围应为各审批部门在事项受理前、受理后,审查及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中存在依法需要补充、修改的,要求申请人进行补充、修改,但不得超出办事指南公开的范围。

二、限时办结。各审批部门非必要,不得轻易选择进入“特别程序”、“补正”、“过程补正”环节。

    市工改平台将对“特别程序”、“补正”、“过程补正”环节进入至退出时限进行限定,“特别程序”最长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个日历天,对于“特别程序”环节需要超出上述规定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相关审批部门应向市审改办书面提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中包括需要延长理由、相关法律依据等,由市审改办研究后予以在系统调整、公开。

    “补正”、“过程补正”最长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4个日历天。

三、系统默认。市工改平台对“特别程序”、“补正”和“过程补正”环节办理规则进行调整。

    当办件进入“特别程序”环节,到达了设置的最长时限后,系统则自动结束“特别程序”环节,办件随即回到审批环节,同时恢复审批计时。

    当办件进入“补正”、“过程补正”环节,到达了设置的最长时限后,系统则会自动作出“不予受理”、“过程退件”,该办件办结。当该办件还需办理时,则应当重新提出办件申请。

    四、强化监督。市审改办将加大对审批行为督查,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逾期不办理而导致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的,将下达告知督办函、全市通报批评,并抄送政府办、市政府督查和目标办、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市审改办:吴炎,电话:63530682、18955180523;技术服务:杜志伟,电话:18326549229)

 2022年1月5日

来源:合肥市城建局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文杰
2022年1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北京中建开元信息咨询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绿地环球文化金融城5号楼17层
电话:010-88778960
京ICP备:16053045号
  • 扫一扫
    随时随地了解行业动态
    掌握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