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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实行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7 09:15:51 浏览次数:

关于柳州市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实行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柳建管字〔2021〕9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中审批改备案事项工作,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建政务〔2021〕5号)、《关于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发布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目录的通知》(桂建政务〔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实行备案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工商注册地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申请办理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均由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和办理。

    二、申请劳务资质备案应按照《关于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上线试运行》(桂建管〔2021〕4号)要求,在“桂建云”平台录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工人等信息。

    三、申请企业应提交以下资料,并对真实性进行承诺: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原件1份

    (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委托书须法人签章及加盖公章);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

    (四)办公场所证明材料1份(自有产权的出具加盖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复印件);

四、备案时限为当场办结。

五、备案流程

    (一)申请。申请企业登录“桂建云”平台,按页面提示上报相关信息。

    (二)审核。企业按规定将备案资料提交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窗口。办理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龙湖路13号柳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南楼(科技馆西侧)二楼投资建设服务厅12-14号窗口。

    (三)制证及发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市行政审批局制作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申请企业可选择邮寄方式或现场领取。

六、既有施工劳务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申请换证的,需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90天内,按照申请备案的方式办理换发证书。

七、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不定期开展抽查。

八、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来源: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文杰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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