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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行政审批系统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7 10:22:29 浏览次数: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行政审批系统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局,直报旗(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流程,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审批效率,我厅行政审批系统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将于12月14日0时起上线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上线审批事项工作安排

    第二批上线审批事项为勘察企业资质、设计企业资质、工程造价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等8个事项,原申报管理系统与新行政审批系统并行1个月后逐步停用,具体停用安排另行通知。办理除首次申请以外的企业资质相关业务前,需要按照《关于开展新审批系统第二批上线事项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先进行信息补录,确保资质类别内容齐全后再进行相关事项的申报。

二、登录方式及相关资料下载

    第二批上线审批事项申报用户登录方式为:百度搜索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注册法人账号(二级造价工程师需注册个人账号);完成注册后,选择所办理事项;通过在线办理按钮即可进入新的行政审批系统进行申报。

    企业及个人操作手册可通过住建厅官网行政审批专栏中样表下载子模块进行下载,操作手册实时更新。(http://zjt.nmg.gov.cn/website/main/channel.aspx?fcol=1583313)。需盟市建设主管部门或政务服务局签字盖章的各类表格,均可通过行政审批系统上报端进行下载。

三、工作要求

    各盟市初审部门要配合做好针对第二批上线审批事项推进的相关工作,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引导,尽快熟悉初审操作并对企业提出的有关注册、操作等基础性问题进行解答,未获取初审权限的盟市尽快联系我厅。同时我厅将不定期组织各类培训,确保上线审批事项实现全流程运行。

    由行政审批系统办结的各类审批事项统一核发电子证照,现有的纸质证书继续有效,后续我厅将统一进行换证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471-5332426 5332427 6945165  

 

2020年12月10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 官网

 
行政部 常文杰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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