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您的位置:主页 > 政策新闻 > 行业动态 >

自2020年12月1日起,辽宁省住建厅实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电子化申报的

发布时间:2020-12-03 13:43:28 浏览次数:

关于实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电子化申报的通知

辽住建建管〔2020〕5号  

各市住建局、审批局、沈抚示范区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实现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一网通办”,决定实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电子化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12月1日起,工程监理企业专业乙级及以下资质设立、升级、增项、延续等实行电子化申报。实行电子化申报后,省政务服务中心不再受理上述事项纸质申报材料。

    二、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应通过辽宁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lnzwfw.gov.cn/)进行申报,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企业须确保系统申报材料的真实、清晰和完整。

    三、实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电子化申报后,工程监理企业专业乙级及以下资质延续核准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再由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资质延续审查工作。申请资质延续企业应对承诺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一经发现申请企业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我厅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联系人:王晶岩  联系电话:024-23447623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辽宁省住建厅 官网

行政部 常文杰

2020年12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北京中建开元信息咨询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绿地环球文化金融城5号楼17层
电话:010-88778960
京ICP备:16053045号
  • 扫一扫
    随时随地了解行业动态
    掌握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