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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建局开展2020年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

发布时间:2020-09-25 13:51:08 浏览次数: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的通知

济建质安字〔2020〕 42 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市南部山区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促进企业提高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根据《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做好2020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自即日起开展2020年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要求对全市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不含劳务企业)进行考核,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全市企业总数的20%,同时对以下范围内企业作为重点进行核查。

  (一)本市注册登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21年到期(2021年1月1 日-2021年12月31日)的建筑业企业;

  (二)2019年信用评价结果评价等级为B的施工企业;

  (三)2019年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规避考核企业;

  (四)2018年以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五)2019年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企业法人并承诺新法人6个月内取得A证的企业;

  (六)2019年度企业资质增项的企业;

  (七)2019年以来省市巡查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企业以及施工安全标准化考评不合格企业。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自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前,全市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标准》及本次考核内容逐项认真展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将自查报告(盖章PDF版)上传至邮箱:axz6666@163.com。

  (二)一般安全生产条件核查。10月1日-11月15日由企业登陆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平台进行填报。(详见附件1:安许证动态考核信息填报手册)

  (三)现场核查。施工现场核查由项目所在区县监督机构负责,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主要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法规、标准要求,突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内容。

  (四)结果核定。统筹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确定动态核查结论。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即认定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三、结果运用

考核工作结束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开通报。

  (一)考核基本合格企业。列入黄色监管,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列入红色监管。

  (二)考核不合格企业。列入红色监管,责令限期整改,约谈企业负责人,在企业信用评价中给予扣分,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报省住建厅建议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系人: 桑海燕、张涛、郭宁

电话:66605641、66605632

 

附件:

1.安许证动态考核信息填报手册(企业端)

2. 企业人员配备及工伤保险最低人数标准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 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济南市住建局 官网
 

行政部 常文杰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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