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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建厅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发布时间:2020-08-18 14:04:36 浏览次数:

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精神,现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江西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直至项目结束。

     三、自2021年开始,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


来源:江西省住建厅官网

 
行政部 常文杰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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