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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建局开展2020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15 13:42:48 浏览次数: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济建建管字〔2020〕59号

各区县住建局,济南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的通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的通知》(济建建管字〔2019〕4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在本市注册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

   2.本市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检查内容

    1.建筑施工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重点核查2019年以来新申请资质的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仅核查最低等级资质)

   2.工程监理企业监理活动情况;

   3.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

   4.对房屋建筑和燃气、热力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5.工程项目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

   6.施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建设条件发生变化、延期开工、中止施工、履行承诺等行为进行检查;

  7.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重点抽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持证上岗及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

   8.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工资支付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9.建筑市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三、检查步骤

(一)部署启动和自查自纠(7月31日前)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实际,细化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启动实施。

 各相关企业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二)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随机抽查(9月15日前)

   1.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市级监管的房建项目和招标投标活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随机抽查,随机抽查工程项目数量不低于5%。

    2.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监管的企业和项目,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随机抽查,随机抽查企业和工程项目数量不低于5%。

今年已进行过上述检查的企业,在此次检查中可不再重复检查,但应留存好检查记录,以供查验。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督导检查(10月30日前)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对检查工作的抽查记录(表格)和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核查、处罚处理等事项记录。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的企业和房建项目抽查数量均不少于2个,其中外地进济企业在建房建项目不少于1个。

四、企业材料报送

  (一)建筑施工企业

     企业需报送材料:《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合规情况自查(检查)表》(附件1)、技术负责人职称原件复印件及《建筑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2)、《建筑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名单》(附件3),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工程监理企业

      企业需报送材料:《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自查(检查)表》(附件4)、《工程监理企业注册人员名单》(附件5),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招标代理机构

      企业需报送材料:《招标代理机构合规情况自查(检查)表》(附件6)、《招标代理机构业绩调查表》(附件7),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各企业根据要求,按时将以上材料报送至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分类监管

    结合信用分级分类结果,对诚信守法类企业 “非请勿扰”;对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企业,每年只安排一次普查;对短期内反复出现违法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企业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和频次,依法依规处罚管控。

(二)柔性监管

     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指导企业自觉改正,一般不予行政处罚。

(三)闭环管理

     整改通知书、整改报告、复核情况、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等资料存档备查,依法依规将相关单位、企业和从业人员有关行为记入信用信息。

(四)结果全面公开

     检查结束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情况、处理结果进行全市公开通报。

(五)数据报送

      按照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要求,加强对建筑市场领域涉及5个监管事项的监管情况的报送工作。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监管工作办结后的当日填写好《“互联网+监管”检查台账》(附件8)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邮箱sjwjzyglc@jn.shandong.cn,各区县每月18日前每项至少报送一条。

(六)情况报告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结束后,于9月30日前形成检查工作情况书面报告,连同《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9)报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邮箱sjwjzyglc@jn.shandong.cn。

 

联系人及电话:陈宣舟  61378816  建筑市场

              张  阳  68967002  招标代理

 

附件:

1.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合规情况自查(检查)表

2.建筑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3.建筑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名单

4.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自查(检查)表

5.工程监理企业注册人员名单

6.招标代理机构合规情况自查(检查)表

7.招标代理机构业绩统计表

8.“互联网+监管”检查台账

9.2020年度济南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情况汇总表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9日


来源:济南市住建局官网
 

行政部 常文杰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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