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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全省勘察设计企业2020-2022年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9 09:41:27 浏览次数:

关于全省勘察设计企业2020-2022年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辽住建勘〔20201
 

各市、沈抚新区住建局

    为进一步落实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有关要求,改变市场监管方式,省厅决定继续每年只对部分行业、专业资质的勘察设计企业进行重点核查,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查安排

   2020年:重点核查取得建筑行业设计资质的企业;

   2021年:重点核查取得其他行业、专项设计资质企业;

   2022年:重点核查取得工程勘察资质的企业。

    二、核查方式和具体时间安排

    各市住建局按照年度核查安排进行核查,并将资质核查工作报告、资质核查及处理结果汇总表等书面材料及电子版上报至省厅勘察设计监管处。省厅以“辽宁省勘察设计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主要依据,对各市住建局的核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各市住建局的核查工作应在每年的731日前完成,省厅的抽查工作在各市上报核查结果后至下一次动态核查开始前不定期进行。

    三、核查的主要内容

    1、企业的资质以及人员变化情况;

    2、注册人员和技术骨干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3、是否有满足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必需的场所、仪器、设备和装备;

    4、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情况;

    5、是否存在出借资质等不良行为;

    6、如承揽中介类服务业务,是否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服务。

    四、其他要求

    1、企业具有多个资质的,按等级最高的勘察或设计资质确定参加核查的年度,且当年对该企业的全部勘察或设计资质进行核查。

    2、上年度核查未通过,以及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为资质动态核查重点监管的企业,每年都要参加核查。

    3、省厅将为各市住建局统一发放动态核查章。由各市住建局为核查通过的企业在资质证书副本上加盖“辽宁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用章”。今年应在核查时为不参加2020年度资质核查的其他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加盖“下次核查日期”印章。

    4、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建议各市住建局充分利用辽宁省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平台数据进行核查,确需与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接触的,一定要做好防护工作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辽宁省住建厅官网

 

行政部常文杰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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