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0-03-06 15:59:19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引》的通知
新建质〔2020〕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安排要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了《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你们参照执行。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4日
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引.docx
来源:新疆自治区住建厅
行政部 常文杰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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