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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外进冀建筑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1 17:25:58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外进冀建筑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冀建办函〔2019〕14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省外进冀建筑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我厅印发的《关于做好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外进冀建筑企业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关于推行建筑市场主体守信承诺制度的通知》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19年度省外进冀建筑企业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19年9月30日之前已报送进冀信息的省外进冀建筑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企业)。

  二、核查时间

  2019年10月11日至11月15日。

  三、核查内容

  (一)在冀承揽业务情况。省外进冀建筑企业自行申报2017年1月1日以来在冀承揽业务情况,如实填写《省外进冀企业承揽业务情况申报表》(附件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项目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抽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汇总报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含省厅移交、各市互查)中涉及省外进冀建筑企业承揽的项目,并填写《xx市省外进冀建筑企业承揽项目排查情况表》(附件2)。

  (二)在冀基本信息情况。省外进冀建筑企业负责填写《守信承诺书》(附件3),河北省建筑队伍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联系省外进冀建筑企业在冀负责人核实在冀基本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各省外进冀建筑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材料。对报送基本信息弄虚作假、在冀人员电话无法联系、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拒不配合核查和整改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处理并通报,其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同时抄送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省外进冀建筑企业请于10月31日将填写的附件材料报河北省建筑队伍管理服务中心(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至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4203或4204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drhc2019@163.com,邮件命名标准:xx市住建局+附件2;企业名称+附件1、3)。

  (三)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建筑市场秩序整治排查中仍未整改到位的工程项目,督促相关企业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本次核查工作由河北省出省建筑队伍管理服务中心具体实施。核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冒充工作人员向企业电话推销资料、组织培训、收取费用等诈骗行为,各企业要保持高度警惕。核查中遇到的问题,企业可直接向省出省建筑队伍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311-87802646、0311-87802645)咨询反映。

  附件:1. 省外进冀企业承揽业务情况申报表

    2. xx市省外进冀建筑企业承揽项目排查情况表

    3. 守信承诺书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 

 

附件:

1. 省外进冀企业承揽业务情况申报表.doc
2. xx市省外进冀建筑企业承揽项目排查情况表.doc
3. 守信承诺书.doc

来源:河北省住建厅官网

行政部 常文杰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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