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取消初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2 15:56:14 浏览次数: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取消初审工作的通知
鄂建办〔2018〕253号
鄂建办〔2018〕253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规划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8〕231号),取消省厅核准企业资质的市州初审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省厅核准的资质审批事项,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及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取消各市县级住建部门初审环节,市州审核申报资料与原件的一致性、完整性,出具原件审核证明。
二、由省厅核准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事项,企业直接报省厅核准。
三、从2018年7月31日起执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中建开元 行政部 丁轶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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