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工程项目信息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0 17:11:25 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工程项目信息监管的通知
黑建建〔2018〕5号
黑建建〔2018〕5号
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
按照住建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工程项目信息监管的通知》(建市招函〔2018〕10号)要求,严厉打击虚假录入行为,确保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项目信息自检自查。各市(地)对本级及所属县(市)已录入平台全部项目信息进行自检自查,认真填写一体化平台项目信息核查表,确认项目信息真实性,将纸质版一体化平台项目信息核查表(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15日前报送省厅建管处,电子版发送至jgc53605394@126.com。
二、开展项目信息核查。省厅对各市(地)报送核查表项目信息进行核查,并将各地报送核查表中确认无误的项目信息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发现存在虚假项目信息的,将追究录入相关单位、人员责任。对利用虚假项目信息办理资质升级、投标的企业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
三、加强平台信息管理。各市(地)住建部门是一体化平台录入的源头部门,是信息录入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在信息录入的过程中要仔细核对、认真填写,确保平台信息真实性、准确性。省厅将不定期对平台录入的项目信息进行抽查,对存在主观故意录入错误虚假信息的,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曹新笠,联系电话:53605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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