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3-20 14:23:25 浏览次数: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北京中建开元信息咨询中心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绿地环球文化金融城5号楼17层
电话:010-88778960
京ICP备:16053045号


- 扫一扫
随时随地了解行业动态
掌握最新资讯




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