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准备开展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智能化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9 18:34:51 浏览次数:
关于准备开展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智能化审批工作的通知
文号: 函政办字〔2017〕938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义乌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数据+政务服务”,加快政务办理现代化步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经研究,拟对我省负责审批的及建设部委托我省审查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开展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智能化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涉及我厅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延续和重新核定事项,准备启用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网上审批系统(以下简称资质审批系统),自2017年11月1日起,不再接收纸质申请材料。
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我省审查的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延续实行网上审批系统申报,由部审查核准的勘察设计资质,仍按其申报要求执行。
二、网上申报资质无需提供资质材料,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勘察设计资质审批系统申请资质,技术人员、企业业绩需录入工程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并经预审核后,方可用于勘察设计资质申报,入库要求请参照《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建设发〔2013〕260号 )、《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信息入库工作的通知》(函设字〔2017〕430号 )。
三、资质审批系统开放时间及操作细则另行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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