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5 17:57:00 浏览次数:
各市(地)住建局(委),绥芬河市、抚远市住建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8号令)、《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190号)和《住建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2016】58号),我厅决定简化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乙级(新办、增项、丙级晋升乙级)资质申报要件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新办企业不用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简历、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二、申请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的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其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下申报材料不需提供:
(一)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命(聘用)文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工作简历;
(四)有关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
(五)有关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根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相关数据进行核查比对。以下申报材料不需提供: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其他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身份证明;
(二)企业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
四、申请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的企业,应按新修订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见附件)填报。
附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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