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受理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3 20:23:45 浏览次数: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受理时间的通知
桂建政务〔2016〕34号
桂建政务〔2016〕34号
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和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桂建政务〔2015〕41号)要求,我区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换证工作截止后,仍有部分企业向我厅提出换证需求。为扶持我区建筑业企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将我厅负责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简单换证受理时间延长至2017年1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请相关企业按照桂建政务〔2015〕41号文件要求,直接向我厅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简单换证申请材料(受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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